墨尔本CBD悲剧背后,警察7次请示上级拦车被拒?到底为什么!
1月20日上周五发生在墨尔本CBD的惨剧仍牵动着市民的悲恸。从周六开始至今,许多市民自发到Bourke Street献鲜花、玩偶和卡片,悼念逝去的生命。
肇事者的身份已经公布,有犯罪前科、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犯罪时正处于保释期。
这个事件在社交网络上引发了持续的争议,不少人抱怨事发时警察不作为,才导致多达30余人受伤5人死亡。
在那辆红色霍顿车下午1点半左右进入CBD前,警方已监控这辆车长达几小时并试图追捕拦截,但因为担忧给周边市民带来危险,所以取消拦截行动。
然而,今早背后真相进一步浮出水面。据《时代报》报道,警察协会秘书Ron Iddles表示,事件中警方认为其实有7-8次机会可安全拦截并逮捕嫌疑犯,但接到上级指令告诉他们不能拦截。有一次是上午10点至11点半的某个时间,由于Chapel Street交通拥堵,肇事汽车被堵在路上,Mr Iddles表示“那将是将车拖出来的绝佳时机”。
而维州总警长Graham Ashton对此表示,警方当时都是瞬间做的决定。这由他们的工作性质决定,要考虑如何在危机发生的当下最大程度上保护社区群众。同时,他否认工作记录上有“7到8次撞停嫌疑犯车”的信息。
(维州总警长Graham Ashton)
针对以上警察协会和总警长的不一致说法,维州验尸官Sara Hinchey在对墨尔本CBD袭击事件调查的同时,也将对警方在事件中的反应做后续调查。警察协会秘书Iddles表示维州警方内部也将进行审查。
这并不是第一次对维州警察追不追嫌疑犯的争议!
就在前不久,Toorak珠宝店连续同一犯罪团伙抢
警察追了8km后因
”逃犯车速太快“
而放弃追捕!
到底追不追?
2015年7月,维州警察局新规出台,要求警察不得在普通情况下或是普通轻度交通肇事情况下开车路上抓人。除非是在以下3种非常必要的情况下:
1.这么做能够避免公众受到生命危险。
2.涉及严重伤亡的刑事犯罪案件已经提交或者将要提交的时候。
3.当没有其他办法可以用的时候,他们能保证尽量将伤害减到最小。
(就是“能不追就不追”?!)
维州警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
因为一位验尸官发现,在2015过去5年中,有14人(包括嫌疑犯、路人和警察)在警察追捕嫌疑人过程中死亡。而2014年,维州有1700例追捕事件只是由于轻度的交通肇事。在生命和抓捕之间,追还是不追,警察选择了后者。工作重点从“你跑我追” 转化成“你跑我调查”。
通过这次Bourke Street悲剧,我们认识到了澳洲警察局的漏洞。
然而,死者长已矣!
我们除了哀悼逝去的人,也要学会如何在突发危机来临时做到自我保护,在不可测事件来临时避免群众围观,及时撤离现场疏散人群,将伤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