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团将受处理被指"监管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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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导致旅游纠纷频发甚至暴力冲突,国家旅游局发布提示称,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游客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依据旅游法第57条规定,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10月25日中国之声)
“低价团”埋下的隐患很多,容易诱发强制购物、暴力冲突等不良事件。国家旅游局对“不合理低价游”进行专项整治,提示游客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等,也是看到旅游业存在的低价游乱象,试图加以规范。
旅行社推出“低价团”是为了迎合游客图便宜的心理而拉游客,而游客参与“低价团”也是为了图便宜,可天上没有平白掉馅饼的好事,羊毛总是要出在羊身上,游客参加“低价团”而权益遭到侵害,也是顺理成章之事。显然,“不合理低价游”是祸害之源,经营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行业管理者与执法部门则负有监管责任,理应对违规者予以重罚,肃清行业乱象,而非调转枪头,将枪口对准游客,犯了监管错位的毛病。
相比数以亿计的游客而言,从业者虽然遍及产业链条各个环节,但毕竟是少数,违规者更是极少数,如果连少数都管理不好,又何从去苛求多数,将亿万游客都纳入管理范围之内?真是难为国家旅游局了,煞费苦心出台的政策,恐怕只能沦为纸上谈兵,根本无法落实下去。国家旅游局还是要认清管理方向,集中精力整治经营者,完善监管制度,规范行业行为,让从业者不敢触犯“红线”,才是正确的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