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还想搞低劣工程? 新州政府立法堵财路
今日悉尼讯 澳洲东部时间9月2日 新州出台一项新法律,目的是为了保护高层公寓居民免付百万澳元修缮房屋的花费。该法律规定了建筑商和开发商必须要支付因工程质量低劣造成的部分修缮花费。
法律要求开发商开发的楼层高于3层以上时,需上交建筑合同金额的2%作为“缺陷债券”。这些债券将作为修缮费用,修复房屋中任何有缺陷的部分。
开发商还被要求在他们的房屋竣工后,需在12个月或18个月内上交自主检验报告。若他们在自主检查阶段未检查出有问题,那么他们的债券将被用于此后的修复工作。
(图片来源:《每日电讯报》)
全澳200万户居民,其中一半住在悉尼。他们普遍的问题是每10户民居中就有7户的建筑有缺陷。而这一数据是由新南威尔士大学发布的。
该报告还指出,自2000年后建筑的新公寓中,高达85%的业主声称房子有问题,而75%的房产还未进行任何修复工作。
常见的房屋缺陷包括房屋渗水、防水问题、墙体裂缝、瓷砖劣质、屋顶和排水系统有问题。最典型的就是Waterloo的Powell St一栋5层楼137间单元房的公寓。这栋公寓建于2003年,现在就面临两项巨额的维修工作——修复有问题的防水系统需100万澳元,以及另外100万澳元用于维修消防安全系统。
这里的居民John Hutchinson称,“消防系统真的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因为现在悉尼市政厅要求我们要在12月15日之前完成修复工作。虽然这些设备被证实是有的,但是要么就是没装,要么就是错误安装。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现在已经在咨询和诉讼上花费数十万澳元。”
他还补充道,对137户业主来说最坏的情况就是每户要掏2万澳元的修缮费——7500澳元用于消防系统,7500澳元用于防水膜,5000澳元用于诉讼费和其他费用。同时,在保修期后每户还将面临3000澳元的热水系统修缮费。
新州公民及社区事务厅长Victor Dominello称,新的法律将保护消费者免受工程质量低劣的影响。
(实习:Jess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