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炼何以单独列传于明史·沈炼传?
在中国浩瀚的历史长河中,能被史书单独列传的人物往往都是功勋卓著、德高望重的重臣。而在《明史》中,沈炼,这位明朝中期的名臣、锦衣卫,竟也获得了如此殊荣。那么,沈炼究竟凭什么能够单独列传于《明史·沈炼传》呢?
一、出身与仕途
沈炼,字纯甫,号青霞山人,浙江绍兴府会稽县(今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他自幼聪颖好学,通过科举之路步入仕途,嘉靖十七年(1538年)考中进士,此后历任溧阳、茌平、清丰等地县令。在地方为官期间,沈炼以其清廉的作风和显著的政绩赢得了百姓的爱戴。然而,当时的朝廷被权臣严嵩一党把控,沈炼因不善于曲意逢迎而未能得到晋升。后来,因锦衣卫指挥使陆炳的赏识,他才得以入京成为锦衣卫官员。
二、刚直不阿,嫉恶如仇
沈炼为人刚直,嫉恶如仇,这是他被后世铭记的重要原因之一。据《明史·沈炼传》记载,沈炼在锦衣卫任职期间,曾多次与严嵩父子针锋相对。有一次,陆炳带沈炼去严府赴宴,沈炼看不惯严世蕃故意给不胜酒力的客人灌酒,便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故意给严世蕃灌酒,从此与严世蕃结怨。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蒙古俺答军大举入侵中原直逼京城,朝廷上下一片慌乱,无人敢出言进谏。唯独沈炼挺身而出,上疏请求集合勤王军队,在敌人疲劳时发起攻击。虽然他的建议未被采纳,但他的勇气和担当却赢得了后人的尊敬。
三、弹劾严嵩,英勇无畏
沈炼最为人称道的壮举是他敢于弹劾权臣严嵩。嘉靖年间,严嵩把持朝政,贪污腐化,陷害忠良。沈炼不畏强权,以“十罪疏”弹劾严嵩,历数其十大罪状。这一举动震惊朝野,也让他成为了严嵩的眼中钉。严嵩指使党羽对沈炼进行诬陷和迫害,最终沈炼被处以杖刑,谪居保安州为民。然而,即使在塞外,沈炼仍不忘国事,时常以詈骂严嵩父子为乐,严嵩得知后大怒,派人设计诛杀沈炼。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沈炼终因被诬为谋反而遭到杀害,享年五十一岁。
四、后世敬仰,永载史册
沈炼的英勇事迹和刚直品质赢得了后世的敬仰。明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沈炼的冤案得到平反,朝廷追赠他为光禄少卿,并在保安州为他修建了祠堂,赐谥号为忠愍。万历年间,沈炼的事迹被载入《明史》,单独列传《明史·沈炼传》。他的名字因此永载史册,成为了后世忠臣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