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六旬娭毑被超市门口泡沫箱绊倒骨折,责任怎么认定?
来源 | 潇湘晨报
记者 | 郑旭
64 岁的周娭毑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早起买个菜会摔成骨折,而 " 元凶 " 竟然是超市门口的泡沫箱。
6 月 3 日上午,晨意帮忙记者陪同刘先生一起到了超市,老板娘朱女士认为,是周娭毑自己绊倒的,老人自己也说没事的。" 我只愿意承担三成的赔偿,不行就起诉吧。" 朱女士的态度很坚决。
随后,晨意帮忙记者从星沙街道仙塘岭社区了解到,针对此事社区已经进行过一次协调了。后续还会再多方了解进行协调,并且也会对辖区里在人行道摆放货物的现象进行整改。
求助:
六旬娭毑买菜被泡沫箱绊倒,赔偿问题引争议
6 月 3 日上午,晨意帮忙记者和刘先生一同来到了当时周娭毑被绊倒的超市门口。记者看到,这是一家位于小区内的便民蔬果超市,绊倒周娭毑的正是超市门口装着土豆的泡沫箱。
在超市内,记者见到了老板娘朱女士,她非常详细地和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况。朱女士承认是自己摆放的泡沫箱绊倒了老人,但当时她和丈夫第一时间上前询问了。并且,老人自己爬起来了说没事,他们还搬了一把凳子给老人坐。" 因为要送货也没太顾得上。" 朱女士说。后来,一名好心人上前询问,帮忙报了警。警察来了以后联系到了周娭毑的儿子刘先生,刘先生这才知道母亲被绊倒了,火急火燎丢下工作赶了过来。
刘先生提供长沙市中医医院的诊断报告显示,母亲右桡骨小头骨折和左髌骨存在骨折。
刘先生和超市主要的矛盾在于赔偿的比例上。刘先生认为,自己的母亲是在超市门口因为货箱绊倒的,超市就应该负全部的责任。" 老人现在都没办法动,医疗费也花了 6000 多了,我哥哥因为残疾原本老母亲可以帮忙照顾,现在老母亲也受伤了叫我们怎么办?" 刘先生说。
但朱女士并不同意刘先生的说法。在朱女士看来,他们虽存在一定的过失,但周娭毑是自己绊倒的,让她承担全部的责任着实有点说不过去。" 我愿意承担三成,但对方不愿意。" 朱女士说。
社区:
已介入调解,也会整改商铺门前货物乱堆乱放问题
晨意帮忙记者注意到,朱女士的泡沫箱是摆放在了小区人行道上。当记者指出这个问题时,朱女士并没有回避,但她也说:" 这小区里大家都是这么摆的,又不止我一个。" 朱女士表态称,如果刘先生一定要他们承担全部责任的话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随后,晨意帮忙记者来到了仙塘岭社区,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他们已经让调解委员进行了一次调解,后续将会让调解委员再详细了解下情况后,邀请双方进行进一步调解。
" 对于货物摆在人行道的问题,我们也会进行一些整改。" 工作人员表示。
那么关于此事,超市具体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责任。他认为,此事件中要根据超市摆放货物的地点,是否做了相应防护措施等,予以综合判定其责任。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也表示,从目前来看超市方确实存在一定的过错,但具体责任怎么划分,需要由法院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