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举办承办 5 桌及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需提前 1 天报备
本文转自【大众网】;
5 月 10 日零时起,济南市除历城区、高新区重点管控区域及全市其他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将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活动。在 5 月 9 日举行的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 83 场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商务局局长孙战宇说,承办 5 桌及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餐饮单位,要提前 1 天向属地街道(镇)报备;举办 5 桌及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举办方要提前 1 天向属地街道(镇)报备。
孙战宇说,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经营场所疫情防控要求。首先,餐饮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者必须申领场所码,在经营场所入口醒目处张贴,每天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查验,对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核酸检测 " 亮黄牌 " 或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其次,在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前必须对后厨、就餐场所、电梯间、卫生间等进行彻底消毒通风。营业期间要加大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人员通道、卫生间、储物间等消毒、通风频次,做好消杀记录并每日公示消杀情况。
放开堂食后,餐饮单位还要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孙占宇说,堂食就餐人数按接待能力的 70% 实行限流,大厅桌间距离 1 米以上或隔桌就餐,单桌就餐人数严格控制在 10 人以内,每个包间限 1 桌。
同时,餐饮单位恢复餐饮(堂食)经营,需向所属镇(街道)申请,由镇(街道)组织人员对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应检尽检、经营场所消杀、用餐场所管理、场所码申领使用等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并签订承诺书,填写《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备案表》,报区县(功能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备案后,餐饮单位方可恢复经营。未经过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恢复经营。
孙占宇表示,关于历城区、高新区重点管控区域及全市其他封控区、管控区,将根据区域疫情防控形势发展的态势,经综合研判后,逐步恢复。
济南市商务局发布
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工作指引
为指导我市餐饮单位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的单位疫情防控。主要内容包括从业人员管理、经营场所管理、用餐人员管理、食品采购管理、应急处置管理等。
二、从业人员管理
1、每日健康监测。从业人员应扫场所码登记上岗,并安排专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进行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引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到指定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行就医,禁止带病上岗。
2. 严格核酸检测。属于居家管理的重点人员和有发热等症状的,不得返岗;未持有 10 日内至少 7 次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返岗。从业人员首次入职、流动从业人员及物资运输人员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营业期间,从业人员应检尽检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指挥部核酸检测要求执行。
3. 风险人员管理。提醒员工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从业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14 天内有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要及时登记报告,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管理。
4. 送餐服务管理。做好送餐人员健康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不得从事送餐服务;严格落实食品包装相关规定,保证食品运送安全。
5. 做好个人防护。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
三、经营场所管理
6. 强化入口管理。餐饮经营场所管理者要申领场所码,在经营场所入口醒目处张贴,并设置查验检测点,安排专人查验落实,备好测温仪、口罩、洗手液、医用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
7. 场所清洁消毒。餐饮单位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前必须对后厨、就餐场所、电梯间、卫生间等进行彻底消毒通风,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彻底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营业期间要加大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人员通道、卫生间、储物间等消毒、通风频次。禁开中央空调,确保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室内空气流通,通风良好,做好消杀记录。
8. 加大消杀频次。营业期间要加大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人员通道等消毒、通风频次,做好消杀记录并每日公示消杀情况。每 2 小时要对洗手间内所有便器洁具、各类扶手和把手、触摸式冲水按钮、洗手台和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一次。增加电梯消毒频次,张贴提示语提醒人员在电梯间佩戴好口罩并避免交谈。每桌顾客就餐完毕离开后要及时对桌椅及餐具进行清洗消毒。
9. 垃圾分类管理。经营场所产生的垃圾要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餐厨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四、用餐人员管理
10. 进门测温扫码。确定专人专职查验场所码扫码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老年人、婴幼儿、中小学生、残疾人等无法使用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特殊人群,应出示电子或纸质健康码,由场所管理者代扫登记,测量体温后进店消费。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核酸检测 " 亮黄牌 " 或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
11. 严格用餐管理。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堂食就餐人数按接待能力的 70% 实行限流,大厅桌间距离 1 米以上或隔桌就餐,单桌就餐人数严格控制在 10 人以内,每个包间限 1 桌,自助餐戴口罩取餐。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12. 严格控制聚集就餐。严格控制大型宴会等聚集性餐饮活动,承办 5 桌及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餐饮单位,须提前 1 天向属地街道(镇)报备;举办 5 桌及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举办方须提前 1 天向属地街道(镇)报备。
13. 提倡公筷公勺。推广分餐制,选择 " 分餐位上 "" 分餐公勺 "" 分餐自助 " 就餐形式。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五、食品采购管理
14. 严格流程管理。加强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全过程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和信息登记。每天对物流车辆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相关信息留存。餐饮服务单位自有司乘人员要实行规范管理,须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戴好口罩、手套。
15. 严格食品采购。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不得采购使用三无产品。禁止采购、加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禁止采购来源不明的食材。
16. 进口冷链食品管理。销售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落实提前 24 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 " 山东冷链 "、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严格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禁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六、应急处置管理
17. 加强培训演练。科学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传达学习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的责任分工、环境卫生、应急处置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18. 场所疫情处置。发现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店并立即向属地街道(镇)报告,行程码带 "*" 的要严格查验 "3 天 2 检 "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当经营场所出现异常情形时,要立即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做好管控和消杀。
济南市商务局
2022 年 5 月 9 日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记者 孙杰、济南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