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入定关中者王之”,立此约定的是楚怀王,还是项羽?
“先入定关中者王之”,能做出这样的决定,最基本的一项,就是应该有号令诸侯的权力。据《史记》记载,项梁所立的楚怀王,始终未取得号令诸侯(或诸侯军队)的地位和权力,也从未召集过诸侯会议。从逻辑上分析,楚怀王并不具备与诸侯立约的客观条件。
至于楚怀王部署救赵行动,调动的是楚国军队,目的是救赵而非立约。楚怀王作为一国之君,
在部署如此重要的军事行动时,立约鼓励楚将脱离楚国掌控,此种行为有悖常理。
所以,班固《汉书》对立约的记载,与《史记》稍有不同,增加了一个“初”字,“初,怀王与诸将约,先入定关中者王之”。班固认为,立约并非在部署救赵行动时,而是在此之前。
反观项羽,巨鹿之战胜利后其身份不仅是楚国上将军,同时还是诸侯上将军,后更进一步成为诸侯从长(通纵长,合纵之长),从而拥有号令诸侯的地位和权力。
相关信息在史料中多有记述;
梳理上述史料不难发现,以巨鹿之战为分界线,诸侯军队的指挥权发生了转移。
战前,诸侯军队归各自将领统率,并没有统一指挥的问题,战后,诸侯军队的指挥权统一归属项羽。项羽召见诸侯将领议事时,将领们“膝行而前”,更加说明了他们之间的从属关系。
诸侯军队指挥权的调整,在于两个因素。
其一,项羽军队展示了强大的作战能力。在军队到达巨鹿之前,赵将陈余派兵尝试解巨鹿之围,结果失败,其他参与救援的诸侯将领虽然抵达巨鹿附近,但“莫敢纵兵";项羽军队到来后,“于是至则围王离,与秦军遇,九战,绝其币道,大破之,杀苏角,虏王离"。九战而解巨鹿之围,奠定了楚军在诸侯军中的威望。
其二,巨鹿之战击败的只是王离率领的秦军,章邯仍有20万秦军驻在棘原,与巨鹿近在咫尺。相对于王离,章邯军队作战能力更强,面对强敌,诸侯军队需要有个强大的统帅统领作战。
项羽对于诸侯军队的统领,有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
秦二世三年(前207)十二月(秦以十月为岁首,十二月为秦二世三年第三个月份),巨鹿之战结束,项羽开始以“诸侯上将军"的名义统率诸侯军,时局进入项羽章邯对峙阶段。到秦二世三年七月(秦二世三年第十个月份),章邯投降,项、章对峙长达7个月。在逼降章邯的过程中,双方边打边谈。其间,陈余写信劝章邯“何不还兵与诸侯为从”。最终,项、章二人于洹水南殷墟举行殷墟会盟,项羽以约盟的方式收降章邯。项羽很大可能在约盟时被拥立为纵长,所以诸侯军入关时,才有“诸侯兵至,项籍为从长”的记述。
“先入定关中者王之”,只能是项羽与诸侯做出的约定,而非楚怀王。
从项羽成为诸侯上将军到刘邦入关,间隔有多久呢
《史记会注考证·秦楚之际月表》记载,秦二世三年十二月,“诸侯将皆属项羽”,至次年(前208)十月,“沛公入破咸阳”,时间跨度长达10个月之久,即项羽获得统率诸侯兵权10个月之后,刘邦才率军人关破秦。
在这10个月的作战过程中,从楚国军队权力结构分析,刘邦作为楚将,其行动应受项羽节制;从诸侯联军的影响力分析,即便刘邦拥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在项羽已然号令诸侯军队的局势下,刘邦所部更不可能自外于项羽的统辖。
正是基于项刘的权力隶属关系,所以,司马迁把灭秦的功劳记载在项羽名下,“遂将五诸侯灭秦”。刘邦作为楚将,能够先入关,应是项羽统一指挥的结果。
刘邦入关后,用“吾与诸侯约”的名义,为其统治关中寻找依据,已然否定了楚怀王立约的可能。事实上,早在入关前,项羽不仅拥有号令诸侯的权力,还拥有裂土封王的权力,并且这种权力已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