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押送女囚犯,来回数千里,为何衙役们都争着要去?
我们在看电影电视剧的时候,经常听到对待一些“大恶之人”的刑罚判决是:流放岭南,而流放这种刑罚在宋朝作为主流刑罚方式之一,每年都会有不少人被发配到岭南之地,终生囚禁于此。
按照现代考古学对于古代刑罚的研究,流放相对于死刑的程度要轻,但每每听到流放刑罚时为何罪犯都大惊失色?电影电视剧中,不少罪犯被半路截杀的桥段你一定不陌生,所以流放对于囚犯来说,这段路可能就是黄泉路。
但流放的刑罚对于衙役来说却是一桩美差,这来回数千里,都是靠两条腿走路,为什么是个美差呢?
我们先普及下古代刑罚的分类,在隋朝时期,我国的刑罚体系就比较完善了,分为“笞、杖、徒、流、死”5种,其中前两种仅仅是属于惩罚型措施,可以说是“以痛明志”。
而到了徒刑,这情节就相对严重了。徒刑的处罚不但要限制人身自由,而且要让罪犯“以劳代过”,所以我国古代很多大型的工程,一部分是是召集民夫,而另一部分就是处以徒刑的罪犯去完成的。
最后就是流放和死刑,在古代,触犯流放刑罚的囚犯一般有两个特征:
1、刺字,可以参考《水浒传》中不少梁山好汉脸上都有被刺字,只要被刺字之人,就永远是个罪犯,即使后续可以获得特赦,出于对囚犯的偏见,他们也很难回归到正常人的生活中。这时候,你是不是想明白了,为什么宋江要去掉脸上的“刺字”疤痕。
2、身份,古代刑罚讲究连坐制度,只要一人被流放,祖祖辈辈都要继承流放者的身份,在被流放的地区生活下去,在唐朝时期,被流放者还会被更改姓氏,世世代代背负“被流放”的耻辱。
为了给与囚犯以警示,大多数流放之地的环境相对恶劣,且囚犯还需要承担徭役。
比如在元朝时期,一般在北方出生的会被流放到南方,南方出生的会被流放到北方。
到了清朝时期,流放之地多为宁古塔,到了清朝后期,甚至会选择乌里雅苏台等更加偏远的地区。
可见流放之刑确实严酷,但是对于衙役来说,执行流放确实一份轻松的工作。
古代等级制度森严,衙役作为古代最底层的岗位,自然是干最多的活,拿最少的钱,有史料显示,衙役一年的休息时间可能都不足7天。
这个时候,衙役自然要找一些差事替代坐班,所以押送囚犯服役就是最好的选择。
因为古代交通没有那么便利,来回一趟最少要3月左右,还有一些客观原因,这一趟下来就要半年左右时间。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这半年中,作息时间自然是由衙役说了算,所以自然要比当差舒服很多。
而且,不少囚犯的家人或者朋友,为了让囚犯少受些罪,在路途中还会安排车马甚至仆人照顾,这些待遇,衙役在县衙哪里享受得到,而且这一路上,囚犯还会侍奉衙役。
而且,为了让囚犯少受些罪,大部分的囚犯家属都会送上些银子,这些钱对于衙役来说,可真的是一笔巨款。尤其是一些女性囚犯,为了让她在路上少受欺负,给的银子会更多。
但世事无常,劫囚在古代是常有的事情,衙役自然是首要被攻击的对象,所以这一路上,虽然舒服但也是危险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