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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杀夫案始末:蛇蝎母亲教唆女儿骗婚,3年下药毒死4任新婚丈夫

2021-09-02 来源: 网易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中国很多习俗都从西周沿袭而来,记载于《礼记》中的婚礼程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到现在依然是中国传统婚礼程序,其中“纳征”就是我们常说的男方向女方送彩礼的行为,这本是一项重于形式而不是数量的礼节,随着时代的发展却逐渐变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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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有些地区男女地位不平等,女子往往被看作是一样装点门面的东西,于是婚姻就被她们的家庭操作成一种以财换物的交易行为,且这种交易行为没有部门监管,具体多少一般由女方家庭开口,如此一来就被心术不正的人看到了漏洞,出现为彩礼而骗婚害人的情况。

这里说到20年前一对母女的种种恶行,故事发生在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听到这名字就知道这个地方的历史文化底蕴很深厚,确实这里曾出过岳飞、扁鹊、周文王,都是名垂千古的人物,但民风这种事说不准,因为每个人首先都是独立的个体。

汤阴县的其他人都很善良、简单,田某芹却是一个妥妥的毒妇,1977年生出李慧杰之后丧偶,田雪琴一心想着再嫁,可是她心中的好人家看不上她,看上她的她又觉得实在太差,就只能被迫当了十几年的寡母,一心教导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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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么多年的穷苦日子她实在是过够了, 她不想要一辈子汤汤水水、漏瓦寒屋,刚好女儿又到了年龄,田某芹的脑子又活络了起来,但“可怕的是她没有文化”,这句话如何理解?其实是说越没有内涵的人做起坏事来,就越是简单粗暴、触目惊心。

当时田某芹只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可以让女儿嫁人,然后获得男方的彩礼,但彩礼仅仅是一份在田某芹看来实在不够,那么等到榨干男方之后,就可以将其毒死再嫁,如此就能循环不断什么也不付出地、轻而易举获得很多钱。

但这件事还得要自己的女儿配合才行,她的女儿李某杰虽然说文化程度不算高,但还是明事理的,对母亲的这个谋财害命的想法真是诧异又震惊,自然不愿意,田某芹于是一哭二闹三上吊,最后以一句“你不这样做就是没良心,就是让我去死”的杀手锏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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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田某芹开始找媒婆给李某杰搭线,李某杰的第一个对象是同乡人,叫做黄某富,黄某富急着娶,田某芹急着骗钱,两家一拍即合,在1999年初操办了婚事,田某芹收到了1.1万元彩礼,那是她这辈子第一次拿到这么钱,兴奋的一晚上没睡着,但她也没忘了正事。

第二天她就把准备好的老鼠药给了李某杰,李某杰忐忑万分,在进行了一系列心理建设之后,把老鼠药加进了豆奶里面,让黄某富服下了,豆奶这种液体,男人都是一口气喝到底,随后李某杰把杯子洗了,就什么痕迹都没有。

第三天黄某富暴毙而亡,李某杰田某芹当即趴他身上嚎啕大哭了一场,搞得大家都觉得她们母女很惨,简直是穷病到老的命格,于是唉声叹气,连连安慰,殊不知这母女俩很快就心安理得花起了黄某富给的彩礼钱,比之前看着可要光鲜亮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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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田某芹又操作着将女儿嫁给了付某亮,随后也让其在3天内中毒而亡,2007年李某杰第三次结婚嫁给了马某海,依然让其在3天内暴毙而亡,这两次婚姻,她们一共获得了12800元……乡民也不再可怜她们了,而是说她们都是克夫的命,当然也没有过多怀疑。

但第四段婚姻时,田某芹母女俩终于是栽倒了,这第四段婚姻她们选择了外地人黄某强,因为外地人不知道克夫不克夫的,结婚之后她们又下毒,但这一次黄家人觉得很蹊跷,于是不顾母女俩反对,死活跑警察局报了警,这才把这对蛇蝎母女的所作所为公之于众。

在此案中,这两对母女的行为,明显是为了财物而以婚姻作为诱饵的骗婚行为,不过那个时候还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一般以诈骗数额大小来定诈骗罪,但因为有婚姻关系这一层作为掩护,确实很难追究她们这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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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最后她们还是犯下了“故意杀人罪”,在整个作案过程中,田某芹和李某杰属于共同犯罪,不过从一开始的田某芹为主犯,李某杰为从犯,到最后不存在主、从犯,两人都是一样的,可以看出来李某杰的堕落,所以两人的量刑不会在这里进行区分,而刑法规定: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但是如果有严重情节的,比如说图财等卑劣动机而杀人的,产生多人死亡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像田某芹和李某杰这样的情况,法院最终判处她们死刑,在一声枪响中,她们倒在地上,为那本不值一提的钱财,付出了世上最为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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