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处长”侵占200多万 包养小鲜肉被判8年半
2015-05-11
来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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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蓝莹
当了6年收银员后,她升为“处长”
1987年出生的杜某从2006年5月起便在永嘉县某大型超市当收银员,因为自身努力加上受领导赏识,她2012年3月份开始担任超市的收银处长,负责将公司所有收银员每天的收入、报表汇总上交。
2012年2月份,杜某和超市的家电组长陈某走得很近,甚至瞒着丈夫和其发展成情人关系。杜某的工资比陈某高,平时开销一般由杜某支付。陈某朋友多,再加上花钱没有节制,两人的手头不宽裕。
情人花钱没节制,她打起营业款的主意
后来,杜某想到从超市的消费卡里弄些钱花的主意。
2014年4月期间,杜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公司每日的收银结款单、营业款解交单上减少现金收入、增加储蓄卡收入,用这种方式,侵占公司营业款240余万元。后来,杜某将侵占钱款中的小部分用于家庭消费,大部分用于个人及情人陈某的娱乐、消费、投资经营。
2014年5月,这家超市的老总发现公司的财务有漏洞,而杜某很有可能侵占了公司的钱,就在6月4日报警。
案发后,杜某与其家属、陈某退还永嘉县某超市有限公司现金、房子、车子、黄金、手机等财物合计约1108061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杜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其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庭上,杜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听到判决后红了眼眶,而辩护律师则表示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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