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弱宅男娶“女汉子” 常挨打怒诉离婚
2015-04-20
来源:
扬子晚报网
评论0条
宅男网聊爱上“女汉子”后闪婚
段某是一名宅男,平日喜欢呆在家里上网,或者陪在父母身边。2010年初,春节临近,年近30岁的段某婚姻大事还没有确定,父母很着急。段某的父母趁着节日托亲戚朋友为儿子介绍了几个对象,可是他就是看不中。
其实,在此期间,段某已经通过网络结识了一名年轻女子薛某,两人通过QQ聊得非常开心。虽然没有见过面,但通过网络交流,段某感觉此人适合做自己的终身伴侣。
很快,两人见面,彼此感觉很好。薛某身体结实,行事风格属敢于担当的那种,生活上不喜欢“做主”的段某也很喜欢她这种风格。不久,二人就到民政局登记办理了结婚手续。
“不听话”就被老婆打,整天提心吊胆
段某和薛某在认识之初,大部分时间是通过网络聊天产生好感的,彼此缺少面对面的交流沟通,感情基础薄弱。身体素质较好的“女汉子”型的薛某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对段某辱骂、甚至动手。可他生性不好斗,段某诉称,经常回到家没有感觉温暖,而是提心吊胆的,就怕说错话、做错事又被骂,经过几年这样的生活,原本薄弱的感情几乎彻底消失了。渐渐地,段某怨恨、抱怨充斥着全身,甚至成了“怨夫”。
段某也试图与妻子沟通,希望妻子平日对他温和一点。可薛某认为,她对丈夫严加管教也是为他好,一个家庭总得有个主心骨,自己的一番苦心,丈夫怎么就不明白呢。
发展到后来,薛某有时就对“不听话”的段某打几下,希望经常做错事的丈夫长个记性。有一次,在激烈的争吵声中,愤怒的薛某对段某说:“再不悔改,你就别进这个家门了”。
段某这一次再也经不住如此训斥了,他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与妻子离婚。
强势的妻子法庭上流泪,双方接受调解
近日,建邺法院审理此案。段某坚持要与妻子离婚。这时,平日强势的妻子流下了伤心的眼泪。“我还是爱我的丈夫的,五岁的儿子也需要父爱,也许是我平时太追求完美了,对丈夫要求太苛刻。”薛某请求丈夫再给她一次机会,以后她会注意言行,对他温柔体贴一些。从未见过妻子“跌软”的段某此时也不再情绪激扬。法官见此提出调解。二人接受了调解建议,均表示今后多考虑对方感受,给对方多一份关心、理解和宽容。调解完毕,两人一起回家了。
家暴怎么取证?
瘀伤、病历都难采信
需要“连续稳定”证据
据建邺法院法官介绍,家庭事务诉讼案件中,男方受到家庭暴力而诉讼离婚的案件很罕见,常见的是女方诉讼男方施暴要求离婚。女方受到家暴要求离婚的案件在离婚官司中约占两成。
据了解,女方遇到家庭暴力被丈夫殴打致伤,往往不注意收集证据。直到忍无可忍才向法院起诉离婚,事后出示去医院看伤的记录,以此证实受到家暴。而法院通常不采信这种证据,因为仅凭借瘀伤或看病记录,缺乏权威部门认定,很难认定是家暴所致。出现家庭暴力及时求助妇联、报警或有警方开的《家庭暴力告诫书》等,或许能成为证据。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的陆婷婷律师认为,家暴证据需要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两年内至少在四五次以上。家暴往往还牵涉到人身损害赔偿,当事人仅凭一两次受到暴力殴打,很难获法院支持。
原创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采写/编译整理/读者来稿,欢迎转载!转载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本文出处和具体网页链接。对未注明而擅自转载者,本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相关新闻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热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