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与大叔发生关系 以揭发为由敲诈近26万
2015-04-16
来源:
华商网
评论0条
宝鸡男子王某今年25岁,2013年8月他在宝鸡市内一旅社住宿时,认识了56岁的男子姚某,两人相识后交谈中,都表示出有不同于常人的性嗜好,于是两人便发生了性关系,姚某向王某支付了100元。随后,两人互留了电话号码,后来两人又在市区一招待所内发生关系。
而此时,王某因沉迷赌博欠下赌债,便先后以承包机床做加工生意需要购置材料为由,多次向姚某“借款”,共计11万元。
而再当王某“借钱”时,姚某便不愿意再“借”。而此时,王某便以发生过不当关系为要挟,不断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借钱”。无奈之下,姚某只能借朋友钱,再给王某现金或者汇款,截止2014年12月底,他又被敲诈现金14.97万元。
2015年1月,姚某已经借遍了身边的朋友,借不到钱,又怕王某威胁,他只好向警方报案。
3月12日,王某被警方抓获。经讯问,王某供认其以所谓的“暧昧”关系为由,多次敲诈勒索姚某共计25.97万元的犯罪事实,所得赃款被其全部用于玩“狮子机”赌博和个人消费挥霍。
陈仓区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王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犯罪,犯罪数额巨大,遂对其依法批准逮捕。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杜永清
关键词:
敲诈
原创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采写/编译整理/读者来稿,欢迎转载!转载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本文出处和具体网页链接。对未注明而擅自转载者,本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相关新闻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热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