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州变态重口男 强暴儿女举家乱伦
2011-08-10
来源:
澳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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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州一名67岁的男子,性虐待自己的四个孩子达14年之久,期间,不论继子女还是亲生子女,一律不予放过,甚至还强迫孩子与母亲做爱。考虑到其罪孽深重,维州法院近日判其入狱18年。
主审此案的希斯顿法官(Meryl Sexton)表示,这绝对是她见过的最令人发指的性犯罪案件。希斯顿法官将于下周听取这名男子的十岁继子的证言,证实这名男子恶劣的性侵犯行为。目前,这名男子被判35项罪名,包括有乱伦罪,严重猥亵罪,以及性侵孩童罪等。
据悉,男犯的名字是JPB(注:为保护受害儿童,未公开全名),以前做过工人,干过卡车司机,在1974年至1980年间,他对3个继子女和一个亲生骨肉进行了无人道的性侵与强奸,这些孩子当时最小的只有七八岁。男犯会定期对每个孩子进行强暴,有几段时间甚至是每晚都施暴,此外,他还曾至少强迫一个男孩和妻子(也是男孩母亲)一起做爱。
希斯顿法官还表示,男犯在强奸孩子时甚至还会伴随暴打和痛骂,就好像SM一般,而且有时,他还会跟踪两个继子女到学校,看看她们表现,再权衡当天晚上要强奸哪一个。有一次,继女的眼睛都肿得睁不开了,可是他还是不放过她,照样发泄兽欲。
JPB的前妻之前也坦白承认她与JPB曾一起谋划乱伦,后来这名女子被判入狱五年零三个月,最低服刑期限为两年零三个月。
希斯顿法官表示,这名父亲已经67岁了,本应是和蔼的慈父,为孩子做榜样,但他的这种“不成熟,自恋及放纵”的变态行为(还经常酗酒),不但辜负了孩子们的信任,更是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创伤。
据希斯顿法官透露,JPB虽然已经认罪了,但认罪过程中丝毫未表现出任何愧欠之情。
关键词:
乱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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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澳居民ZibUh
201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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