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庇护者进入澳大利亚社区生活将需签署行为准则
获得过桥签证后得以进入社区生活的寻求庇护者将被迫签署一份“行为准则”。行为准则内容包括遵守道路规则,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要发生性行为,不要欺侮他人,以及不准参与犯罪活动。
无论其最初是何时抵达澳大利亚的,若寻求庇护者有违反行为准则的行为,就可能被送回羁留中心,甚至是马努斯岛和瑙鲁的海外审理中心。
移民部长斯科特•莫里森(Scott Morrison)在周五表示,政府对那些获得生活在澳大利亚这一优先待遇却违反准则的寻求庇护者执行零容忍政策。
莫里森说,从九月联邦大选至今,平均每周有两名寻求庇护者遭到犯罪指控,罪名包括谋杀、强奸、跟踪、盗窃商店和酒驾。
他称政府并非是说寻求庇护者这个群体有着相对于更广的社区不成比例的犯罪率。
他说,对于那些来自不同文化准则的国家并且非法入境的寻求庇护者,若让他们进入澳大利亚社区就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
他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至少应该向他们解释我们期望希望他们有怎样的表现,若他们不符合这些期望,就要准备让其离开社区。”
除行为准则外,政府与州和领地警方还达成了一项新协议,以告知警方寻求庇护者的居住地点。
莫里森说,前工党政府对羁留中心的寻求庇护者实施行为准则,但对持有过桥签证的人却不这样做,这是没有道理的,他还批评工党此举是在迎合利益群体。
这一强制签署的行为准则将是寻求庇护者被发放过桥签证的一个条件,并适用于更新他们的签证时。
(SBS)
原创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采写/编译整理/读者来稿,欢迎转载!转载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本文出处和具体网页链接。对未注明而擅自转载者,本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相关新闻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热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