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情侣生3娃,状告澳洲当局胜诉!4名中国人竟跨国贩毒,或将蹲一辈子大牢!(组图)
中国留学生情侣生3娃,状告澳洲当局胜诉!
据报道,2009年和2010年,中国留学生李女士(Wen Li,音译)和吴先生(Jintao Wu,音译)被家里人送到澳洲来,就读高中。
他们在悉尼生活。结果,2011年,李女士怀孕了。
李女士表示,第一次怀孕时,她通过穿宽松的衣服来掩盖,并因经济困难而没有预约任何体检。
当时,李女士正在读12年级,即将完成HSC课程,吴先生正在读11年级,同时在麦当劳和搬家公司打工来维持两个人的生活。
两个高中生,突然有了孩子。
2011年12月,19岁的李女士在没有任何医疗协助的情况下,在Hurstville的家中自行生下了女儿Tiana。
在随后的几年里,这对夫妇在悉尼多地租住,吴先生辞去了麦当劳的工作,找了一份灵活的工作,以便可以带着Tiana一起上班。
这对夫妇表示,每当女儿对科学概念有疑问时,他们都会尽力解答,并且每年还会带孩子去其他城市,让他们体验不同的文化氛围。
2019年6月,李女士又独自在Yagoona的家中生下了第二个孩子Jasper,当时吴先生正在外面做搬运工。
此时,他们已经没有有效签证。
直到11岁时,父母才第一次带Tiana去看医生。除此之外,当Tiana和现年5岁的弟弟Jasper生病时,两人一般用Panadol或让孩子休息来治疗。
但如今,这对夫妇已经30多岁,两人这些年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逐渐显现。
而且,他们又有了第三个孩子……
据报道,由于新州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处拒绝向Tiana和Jasper发放出生证明,两人于去年12月将该政府机构告上新州民事与行政仲裁庭。
在拒绝两人的请求时,登记处表示,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这两个孩子是在新州出生的,因为没有人见证他们的出生,也没有同时期的证据支持他们的说法。
这对夫妇在2023年获得了过渡签证,这让他们在怀上第3个孩子Sylvia期间,可以安心接受体检。
李女士的邮件和银行信息显示,Tiana和Jasper出生时她都住在悉尼,但作为被告的新州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记处认为,没有证据表明这两个孩子是在新州出生的。
登记处认为,李女士关于缺乏文件或证人的解释“不合情理”,而且她声称自己能够隐瞒怀孕的说法“难以令人信服”。
然而,新州民事与行政仲裁庭成员Geoffrey Walker不同意这一观点,他认为证言支持了这对夫妇希望隐瞒孩子出生的说法。
吴先生表示,他们已于周三收到了出生证明,目前计划申请澳洲国籍。
李女的家人还不知道她已为人母,她表示,一旦对自己的居留身份更有把握,就会考虑告诉他们。
他们对于能够拿到孩子们的出生证明感到释然和高兴。
“现在能够无忧无虑地出行真是太好了。”
4名中国人竟跨国贩毒,或将蹲一辈子大牢!
澳联邦警察指控两名中国公民和一名悉尼男子涉嫌试图在2024年向澳洲走私超过半吨非法毒品,另有两名中国公民因涉嫌持有制造毒品的前体化学品被起诉。
1月15日(2025年),五名男子在悉尼被捕,其中三人被指控涉及从意大利寄往澳洲的毒品走私案,该批货物包含421公斤摇头丸药片、120公斤疑似“粉色可卡因”的毒品块以及80公斤冰毒。
在对毒品走私案的调查过程中,另有两名男子被发现,并于1月15日在悉尼被捕。他们被控违反《1985年新南威尔士州毒品滥用与贩运法》第24A条,涉嫌持有用于制造或生产非法毒品的前体化学品。
澳联邦警察和澳大利亚边境执法局(ABF)于2024年7月展开联合调查,此前ABF官员在一批镀锌钩的货物中发现了摇头丸和冰毒,该货物在墨尔本港入境。
警方估算,这批摇头丸药片的黑市价值约2600万澳元,可用于制造约100万次街头毒品交易。
而这批冰毒的黑市价值接近7400万澳元,可用于约80万次街头交易。
澳洲市场对“Tusi”或“粉色可卡因”的需求尚不成熟,但据悉这种毒品混合物的批发价格在每公斤10万至14万澳元之间。如果成功售出,这120公斤的“粉色可卡因”可能价值高达1680万澳元。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用惰性物质替换了这批毒品,并于2024年8月1日将货柜送至维州Brooklyn的一处地址。
据称,该批货物随后被运往新州悉尼西区Auburn的一处仓储设施。
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于1月15日在悉尼执行多项搜查令,并逮捕了这五名嫌疑人。
涉及621公斤毒品案的两名中国公民(分别为39岁和32岁)以及一名34岁的悉尼男子预计将于1月16日(2025年)在Downing Centre地方法院出庭,他们面临以下指控:
两项进口商业数量的边境管制毒品(即摇头丸和冰毒)罪名,违反《联邦刑法》第307.1(1)条;
两项试图持有商业数量的边境管制毒品(即摇头丸和冰毒)罪名,依据《联邦刑法》第307.5(1)条及其附属第11.1条。
上述罪名的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此外,来自Auburn的另外两名男子(分别为50岁和58岁)分别被指控:
持有用于制造或生产非法毒品的前体化学品,违反《1985年新南威尔士州毒品滥用与贩运法》第24A条。
其中,一名58岁的嫌疑人还被指控违反《1914年联邦犯罪法》第3LA(6)条,即在涉及严重犯罪的搜查令下未遵守相关规定,该罪名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