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灌醉轮奸后投江自尽,手机备忘录揭真相:三被告终判处重刑(组图)
2023年6月,广东揭阳一名女子黄某某遭三名男子灌醉后轮奸,不堪受辱于一个月后投江自尽,其手机内的备忘录记录下被胁迫的经过,成为法院定罪的重要证据。案件近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完成终审,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无期徒刑及10至15年有期徒刑。
内媒《红星新闻》报道,据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去年6月15日晚间,三名男子万某、潘某福与张某背密谋将受害人黄某某灌醉,进而对其实施性侵。当晚,万某与潘某福首先将黄某某带至榕城区一村内的烧烤摊,以喝酒为名设局灌醉黄某某。其间,万某联系张某背到场,并商议下一步行动。
次日凌晨,三人将黄某某带至揭东区某公寓的5楼房间。黄某某感觉不对劲,多次尝试反抗并躲进洗手间。然而,张某背将其强行拉出,不顾其抵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之后,万某也对黄某某实施了性侵,潘某福因害怕未参与直接性侵,但其全程在场并未阻止其他人。
直至去年7月16日凌晨,黄某某不堪受辱,在榕江揭阳段投江自尽。经司法鉴定,黄某某符合溺水死亡,证实为自杀。案发前,黄某某在其手机备忘录中详细记录了被胁迫的经过,这一关键证据成为警方和检方调查的重要物件。
黄姓女子遭三名男子灌醉后轮奸,不堪受辱于一个月后投江自尽。(示意图,非当事人)(Getty Images)
今年6月6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人构成强奸罪,且犯罪情节恶劣。法院认为,张某背、万某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为主犯,张某背因为累犯且积极参与,判处无期徒刑,万某则因主动策划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潘某福则因消极参与被认定为从犯,但全程参与犯罪过程,亦应对整体犯罪结果负责,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黄姓女子生前在手机备忘录记下被胁迫经过。(红星新闻)
一审判决后,张某背与潘某福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张某背辩称其系中途参与,并非主谋,量刑过重;潘某福则认为自己未参与直接性侵,仅消极袖手旁观,请求从轻量刑。
11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被害人生前的手机备忘录与三名被告的供述内容相符,证实三人违背受害人意愿进行性侵。张某背与万某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行为予以惩处;潘某福则因未参与直接性侵,被认定为从犯,但全程协助同案人完成犯罪,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完成此案终审,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无期徒刑及10至15年有期徒刑。(资料照片)
该案件因涉及性侵和受害人自杀,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法院终审认定三名被告构成强奸罪,维持原判,对社会释放了依法惩治性侵犯罪的强烈信号。案件同时凸显出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以及对性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当地司法机关表示,此案的审理过程充分依据证据,尤其是受害人手机备忘录中的记录内容,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亦提醒公众重视科技手段在司法程序中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