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负信任,悉尼华男熟人作案,与14岁幼女发生性关系!女友出庭支援,终获法庭轻判(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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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案件关注23岁华人男子以熟人身份作案,利用受害者母亲的信任,与后者刚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他被判2年4个月监禁。
X(化名)作案时23岁,Y(化名)当年刚满14岁。
2018年,X持学生签证来澳,住在一位家庭朋友家中。
2021年底,Y和母亲从中国移居澳洲,最初住在母亲叔叔(即X的家庭朋友)家中。两人相处得很好,成为了朋友。
熟人作案(图片来源:网络)
次年10月,Y和母亲搬走,两人仍是朋友,经常见面。
X常帮助她和家人,接其放学,辅导其完成学业,特别是英语学习。
他常去她家中看她,无论其母是否在场,有时还带她出去一日游。
法庭文件指出,这些事件表明,他受Y母信任,相信他愿花时间陪伴女儿。
2023年4月,X接Y放学,开车送她家,当时家里没有其他人。
在Y的卧室里,他亲吻了她的嘴唇,脱下了其衣服,随后发生性行为。
她当场喊痛,他却并未停下,这让她更为“疼痛和不适”。
当月学校假期期间,他带她去动物园游玩,还一起玩了卡丁车。随后,他开车送她回家,再次发生性行为。
大约在5月底和6月初,X与Y再次发生性关系。
熟人作案(图片来源:网络)
6月间,Y母注意到女儿不开心,询问得知二人之间的性关系。
次日,Y母询问X,和女儿关系发展到何种阶段,他说:“关系中能做的都已经做了。”
Y母说:“你需要做点什么来解决这个问题。”
事发时,X有一位相恋5年半的女友。他告知女友事情经过后,数日后前往警局自首。
他向警方供述称,与据他所知15岁的Y发生了性关系。
他称,计划短暂返回中国,这让Y感到不安。
他称,Y母得知他和女儿发生性关系时,要求他与女友分手,转而与Y交往。
他还称,受到被起诉的威胁,希望针对Y母申请暴力禁制令(AVO)。
法定年龄差异(图片来源:网络)
X告诉法庭,他并不知道澳洲发生性关系的法定许可年龄是16岁。因中国的法定年龄是14岁,他认为与Y的关系可被接受。
他还暗示称,Y主动发起了性行为。
法官表示,X年龄相对较小、不成熟,对澳洲的法定年龄缺乏了解。此外,他和Y都在14岁为法定年龄的文化中长大。
因此,法官认为,“罪行的道德责任有所减轻”,并最终为其减刑。
尽管X犯下了这些罪行,其女友仍出庭表达支持,希望助其从轻量刑。
2024年9月13日,悉尼地方法庭判处他2年4个月监禁,包括1年3个月的不准假释期。
(记者 Aman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