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孩为搞“性爱仪式”作为成人礼礼物,杀死一对母女,孩子仅11个月大(组图)
1999年4月,日本广岛光市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案:
年轻家庭主妇弥生和她那11个月大的女儿在家中遭到虐杀,尸检表明:弥生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人勒死,然后遭到奸尸侮辱,而女儿夕夏则是先被摔至重伤而死。事后,凶手将母女俩的尸体塞进壁橱,打开大门扬长而去。
当23岁的木村洋下班回家以后,发现大门开着,家里又没人的时候,就觉得很奇怪,因为平时这个时候妻子一定准备好了饭菜,孩子也没有睡觉,总会发出一些咯咯的笑声或者咿呀的学语声。
当木村洋进到卧室,看到地上的血迹时,瞬间头晕目眩,因为他意识到妻女出了事,他疯了一样四处寻找、呼喊,最后,在壁橱里见到了早已死去多时的妻子以及被用塑料袋装着、面部青紫的女儿。
木村洋报警后,日本警方迅速出动,最后没费多少力气,就抓住了在附近游荡的无业少年福田孝行。令人意外的是,福田孝行对他的作案行为供认不讳,之后,警察记录下了福田孝行的作案动机和作案经过:
福田孝行从小家庭破碎,很小就没再见过母亲,父亲不仅很少对他表示关心,还常常在醉酒后用言语侮辱儿子,而且私生活糜乱。福田孝行从小对生人有一种惧怕,长大以后为人尖刻又冷漠,工作总是做不长,接纳他的只有一帮把他当小弟的朋友。
福田孝行厌恶这些人,但他靠近他们,因为和这些人在一起,不用伪装自己,能尽情咒骂,释放自己心里对父亲及社会的不满和怨恨,另外,这些人教会了他怎样发泄性冲动。
在满18岁那天,福田孝行突然觉得自己应该来一场“性爱仪式”,他想起了不久前见过的一个年轻女人。
作案前,福田孝行知道日本法律一直有保护未成年人的特例,会对18到20岁的年轻人特别开恩。
到作案地点后,观察到那家的男性上班离开后,福田孝行假扮管道工人敲开了对方家门,但他性格拘谨,又因紧张而浑身发抖,使女主人弥生起了疑心,在弥生尚未作出反应的时候,福田孝行上前勒住了她的脖子,看弥生挣扎得厉害,他索性勒死了她。
死前,弥生的眼睛一直盯着女儿,福田孝行随后对她的尸体进行了侮辱,因为旁边不满周岁的女孩开始大哭,并爬向妈妈时,福田孝行一把将孩子拎起来进行抛掷,只是,当他发现孩子并未晕过去,而是又发出哭声的时候,又勒死了孩子。
介于福田孝行罪行恶劣,完全属于恶意杀人,在案件进行一审的时候,按照日本法律界存在对未满20岁的“准未成年人”量刑较宽的传统,法官判决凶手福田孝行被终身监禁。
但是,这样的判决结果为普通民众所不能接受,许多人愤怒地堵在法院周围,他们通过媒体向法官质问:像福田孝行这样可以随便利用他人信任入室杀掉陌生人、毁灭一个家庭的行为,是否不止是一个简单的杀人案?而是预谋过后的反社会行为?
大家都认为福田孝行应该被判死刑,因为,对这类罪犯的宽恕就是任由所有家庭陷入到不安全的法治环境中。
而原告人木村洋在收到判决结果以后,召开记者会向公众表示了他的巨大哀恸与无比的愤怒,他说:如果司法的判决就是这样,那不如就把凶手放了吧,我会亲手杀了他。
遗憾的是,在对罪犯福田孝行的第二次开庭审讯中,福田的辩护律师团再次提出,福田孝行出生在非正常的家庭,导致他的心智发展较为缓慢,他根本就缺乏成年人的理智判断,自然不应该按照成年人的“死刑”标准对他量刑。
律师团还拿出一些“证据”,证明罪犯福田孝行经过这些日子的监禁教育,已经有所悔悟,具有“重新做人的可能”。
即使木村洋坚持要求不能对罪犯进行宽恕,但二审的判决结果最终和一审一样:依旧是终身监禁。
木村洋十分失望,他在接受日本名记者门田隆将的采访时,透露对法庭“只考虑被告人权益、却明显未考虑被害人权益”的一意孤行的愤怒,他说,第一次开庭的时候,法官阻止了他带妻女照片上庭的行为,给出的理由竟然是“担心影响嫌犯的情绪”。
而且,使木村洋感到不解的还有:从一审到二审的过程中,竟有近20位所谓的日本“人权律师”奋勇为罪犯福田孝行做辩护。
木村洋向所有日本人民呼吁:请支持我,我需要你们的帮助!并且通过电视节目展示了自己在妻女遭遇横死后再也无法恢复正常的生活:他很少回家,更喜欢睡在公司或大街上,长期失眠,工作经常出错,夜半会犯心绞痛,会偶尔听到自己女儿的哭声。
身为被害人,木村洋背负着身为家属的遗憾、悔恨、愤怒和无力,他一直无法走出悲伤,无法说服自己接受现在的判决结果。
节目播出后,日本首相小渊惠三关注了这个案子,他表示:现有的日本法律对于受害者的支援和保障显然是不够的,我们对这样的情境与诉求不能坐视下去。
加上日本民众对重判凶犯福田孝行的呼声越来越高,日本社会开始推动《犯罪被害者保护法》、《改正刑事诉讼法》以及《改正检察审查会法》等新法案。
到2008年4月22日,广岛法院再次开庭,这一次,原告木村洋不再是孤身面对强大的被告方律师团队,因为,他的身后有4000名日本民众的支持,因为法庭内根本坐不下,他们团团包围法院,声称要求最公正坚决的判案结果。
谁也没想到的是,罪犯福田孝行在这个时候翻案,他推翻之前所承认的种种罪行,说自己一开始并没有想要杀人,造成被害人的死亡是一个意外。福田孝行的律师为他辩护称:
福田孝行不仅没有杀人的意图,而且也没有想强奸,他抱住被害人弥生的时候,是因为她的善良美好让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被害人激烈反抗,才使福田孝行在制止时将她扼死。
另外,律师又说,福田孝行之所以在误杀后侮辱尸体,是想起某本书上讲过一种通过性交可以让人起死回生的仪式。至于婴儿夕夏之死,福田孝行称他完全不记得了,一审时纯粹是警察诱导,他实际只记得在一切清醒后,看到了自己把婴儿装入到袋子中。
所幸,在之后的审判中,法庭提供了新的证据,即福田孝行的几位“友人”交给警察的私人信件,这些是福田孝行在服刑期间写下的,信件上有几段内容证明,福田孝行的所谓“非故意杀人”、“不记得”以及“有悔改行为”都是弥天大谎。
其中有两段内容被作为主要呈堂证供,“一只公狗某一天在路上遇到了一只可爱的母狗,就这样骑上去,请问这就是罪吗?”“这个世界终究是恶人的世界,等七八年以后,我一定会得到释放,到那个时候,你们一定会开一个盛大的party来迎接我吧?”
这一次,法官推翻了一审和二审的判决结果,改判罪犯福田孝行为死刑。
至2012年2月20日,日本最高法庭作出最后裁决,维持对福田孝行的死刑判决,并在随后将其送上了死刑台。
到此时,这件恶性杀人案已经拖延达13年之久,这也意味着木村洋与所谓的日本“保护准未成年人法律”缠斗了整整13年。但不管怎样,福田孝行杀人案的最终判决结果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此外,之前由首相亲自推动的三个法案也获得了全票通过。
名记者门田隆也专门为此著作名为《你为什么与绝望奋斗:木村洋的3300日》一书,详细诉说木村洋在这一案件中经历的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与艰难,在最后,他提到,木村洋曾经多次试图接近“真正”的福田孝行,希望看到他内心仍存一点良知。
但后来木村洋发现,真正的福田孝行只适合死刑。
木村洋曾经在讼告中提出期望,他说,“虽然我痛恨罪犯入骨,认为这样的人死不足惜,但另一方面,我知道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为了单纯实现报复,后来我更希望福田孝行真诚面对自己所犯下的恶行,在知道自己可能被剥夺生命时,了解生命的尊严和意义。”
另外,13年中,木村洋也曾试图对罪犯福田孝行有所原谅:
“审判不仅是对加害者处以刑罚,也是让我们被害方与加害者进行和解,或许,被害方有希望看到一个他所认为的十恶不赦的坏蛋,最终可能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善人,那么,被害者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修复自身的伤痛了。”
只可惜,木村洋的期望最终只会落空,因为事实证明,罪犯福田孝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人渣,他死不悔改,直到法律直接送他上绞架。
此后,“日本第一件未成年人被判死刑案”引发世界性关注,有中国专家提出,无论是哪个国家的刑事罪案,似乎总会第一时间想到犯罪人的权利,完成其必要保障,但是被害人和其家人的权利其实同样需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