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雨夜等丈夫,被四名少年折磨致死:她的惨状,我不敢看...(组图)
01
2006年5月21日清晨,北京市某拆迁房内突然传来一阵尖叫。
有目击者发现了一具被残害的女尸。
死状之恐怖,令人遍体生寒。
她的头发和下体满是被灼烧过的痕迹,全身上下遍布黑色瘀血,脸颊和胸腹部肿胀看不出原本形状……
这番惨状吓坏了目击者,他第一时间打电话报J。
J方很快赶到现场并展开调查,最终确认死者名叫晓燕(化名)。
她和丈夫住在案发地点附近。
两人育有一个男孩,刚上初中。
据邻居所述,晓燕温柔和善,从不与人结怨。
夫妻二人感情极好,是典型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
晓燕在家照顾孩子,丈夫罗生则负责在外谈生意。
那么问题来了:
一个人际关系如此简单的女子,为何会遭此毒手?
当真相被揭开,所有人都难以置信。
02
时间倒回5月21日凌晨,当时天空下着小雨。
一对不受家长管束的17岁双胞胎兄弟,
带着他们各自的女友(一个16岁,一个19岁),在街上闲逛。
正好在路边遇到一个出门接醉酒丈夫回家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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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假装嬉闹碰撞女人,并威胁对方进行索赔。
女人置之不理,便被一拳打倒在地。
就这还不解气。
四人又把女人拖入旁边的拆迁房内,并实施了一系列令人发指的恶行——
他们扒光女人的衣服,用打火机不断灼烧着她的皮肤和毛发……
为了听到女人的哀嚎声,他们还不断用木棍击打女人的胸腹部。
只要女人越痛苦,他们就越兴奋。
在这样的残忍折磨中,女人的哭声逐渐微弱,直至消失。
意识到自己杀了人,四人并没有丝毫慌张。
他们将女人随身携带的一百多块钱和小灵通拿走后,继续回到网吧上网。
彷佛刚刚丧心病狂的嗜血恶魔,和他们没有一丁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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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猜到了,
那个在绝望中煎熬至死的可怜女人,就是晓燕。
她看丈夫迟迟不归,担心醉酒出事,急忙出门寻找。
没想到这次出去,就再也无法回家。
而晓燕丈夫呢?
他那天确实喝多了酒,回到家后倒头就睡,并没有注意到妻子不在家。
一直到第二天,他才发现妻子一夜未归。
听邻居说,附近有一个女人被打死了。
他踉跄地在人群中,看见J察用袋子将尸体抬上了车。
他不敢上前去核实。
直到J察又从现场拿出了妻子的衣物,才瞬间感觉天塌了。
看着妻子的惨状,他悲痛欲绝,不敢想象妻子生前遭遇了怎样的痛苦?
他发誓一定要找到凶手,为妻子讨回公道。
03
通过监控,J方很快就锁定了凶手——四个少年恶魔。
据调查,他们整天无所事事,也不去上学。
白天在家睡觉,晚上就到处乱逛。
有钱去网吧或者歌厅,没钱就到大街上勒索行人。
晓燕也不是第一位受害者。
在此之前,四人就已经殴打过好几个行人。
其中一个还是年近七旬的老人,只不过都没有闹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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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询问作案意图时,四人显得颇为平静:
“没有什么目的啊,就是太无聊了,好玩而已。
看着别人痛苦,有一种很痛快的感觉。”
好玩?
原来,人命竟是他们用来取乐的工具!
这样残酷无情的回答,再一次深深伤害到了晓燕的家人。
他们强烈要求将这群恶魔判处死刑。
但根据《X法》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判决如下:
双胞胎兄弟分别被判17年和14年。
16岁的女友被判处9年。
19岁的女友因年满18岁,所以刑罚最重,被判17年。
2008年1月8日,晓燕妹妹和丈夫认为审判过轻,提出了上诉。
最终双胞胎中的哥哥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其他人维持原判。
虽然四个少年恶魔付出了代价,但舆论并未平息。
无论是未成年人无理由的随机犯罪,还是罪责刑有争议的判决……这些都难以令人释怀。
最关键的是,太多类似的恶性案件,最后都因凶手的年龄而被网开一面。
这违背了我们固有认知中“善恶有报”的准则。
更何况,那些未成年凶手的残忍与暴力,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
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可惜现实中出于种种考量,对于未成年犯罪并没有加大惩处力度。
而这样的案件,不止一例。
04
80年代香港曾发生过一起严重的童D杀人事件—— “宝马山双尸案“:
一对英国籍情侣就读香港岛港岛中学。
他们在前往香港岛北角的赛西湖公园之后失踪。
最后证明是被一群年仅 16、7 岁的孩子折磨并杀害。
当时,经过J方初步查验:
男死者全身受伤达200多处,而女死者死状则更恐怖。
她全身受伤达500多处,下颚骨被打烂,被殴打前曾遭受凶徒强J。
因为香港没有死刑,罪犯在坐了几十年牢后就被放出了。
虽然死者父母最终宽恕了凶手,但不少香港市民始终未能宽心。
不仅是因为那些泯灭人性的罪行让人胆寒。
更因为存在太多“不确定”:
当年犯下如此罪行的少年,经过几十年的牢狱生活,真的有洗心革面的可能?
在我看来,无论是打死晓燕的四个凶手,还是“宝马双尸案”的一群恶魔,
亦或是前段时间残忍杀害同学的3名邯郸少年……
他们的残忍罪行深刻说明了:
稚嫩皮囊下的少年,并不都天真无邪。
恶魔一旦附体,他们将会比成年人更危险。
因为他们还不知道敬畏生命,更缺少S会感和责任感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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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表达一个观点:
有些孩子,就是天生的坏种。
数学上有一个理论,叫做正态分布理论, 又叫高斯分布。
就是任何一个群体的某个特点,都符合正态分布理论:
形状呈钟形,两头低,中间高,左右对称。
从人的善恶角度出发,也十分契合这一点。
大多数人都位于大善和极恶之间,且呈正态分布。
天生大善和极恶的人很少。
但”少“并不意味着”没有“。
这部分人在整个人群中的比例大概接近3%。
也就是说,有些人啊,天生心肠冷硬。
他们残酷、冷血,不知道善恶,更何谈敬畏?
当然,对于未成年犯罪,我们也不能一棒子打死。
有人无可救药,任何教育都无济于事。
但也有人是因一念之差做了错事,本性并不坏。
如何让该受惩罚的恶魔不轻易逃脱?又如何让迷途的羔羊重回正轨?
很遗憾,至今还没有一个完美答案。
这是全S会的难点,并非一朝一夕可以解决。
不过理越辨越明,事越弄越清。
没有激烈的思想交锋,怎会有S法的进步?
近年未成年犯罪事件频发,我们愤怒、失望,更夹杂着无力……
但换个角度,不断沸腾的min意,至少让我们开始意识到:
不能简单粗暴地用一套固定标准,去审判多变的人性!
衡量正义边界的不该是年龄,而是道德与底线!
F律的裁决,只有适应人性和S会发展才可以良性循环!
……
这些又何尝不是一种进步、一次觉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