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女超速被罚$183,不服提出上诉!最终罚金翻10倍(图)
《信使邮报》3月31日报道称,昆州一名女子因超速被罚183澳元,她在法庭上用“站不住脚的伪法律论点”提出异议,最终罚金是原来的10倍。
法官John Allen KC驳回了Amy Jane Wells的上诉,他将她的陈述描述为“令人困惑,且在法律上不连贯”,并下令她向昆州警方支付1800澳元的费用。
2022年3月,Wells驾驶双排座皮卡车在Daisy Hill的60公里/小时区域内,以7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被抓拍,她试图对超速罚款提出上诉。
Wells被罚款183澳元,但没有支付,而是在2023年1月将案件提交到Beenleigh Magistrates Court审理。她对指控提出“伪法律断言”后,法官代表她提出了无罪辩护。
根据上诉判决书,Wells提出的论点“通常由不合格的人提交至法庭,这些人常常自称是‘主权公民’思想的追随者,重点关注她所描述的“罗马法的12条推定”。
Allen法官写道:“上诉人向法官提出质疑,她公开指责、拒绝并反驳了罗马法的全部12条推定,并就所谓的‘罗马法Canon 3228’的推定提供了进一步的详细论证。”
“我想,这些论点对法官来说是令人困惑的,对我来说仍然如此。我不知道有任何‘罗马法Canon 3228’是昆州法律的一部分。”
(图片来源:《信使邮报》)
法官最终判定Wells有罪,对交通违规行为罚款183澳元,并下令她支付107澳元的传票费用。
但Wells随后以“法官拒绝接受我作为执行人和受益人的地位”为由,向District Court提起上诉。
Wells在上诉通知中写道:“我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受到了管辖”,并辩称“法庭、我本人和本案存在欺诈行为”。
上诉听证会上,Wells再次依赖“令人困惑且法律上不连贯的”罗马法论点。
Allen法官写道:“我完全确信这是法律上的无稽之谈,不可能提供任何理由来支持对她的定罪提出上诉。”并驳回了Wells的上诉,并下令她向昆州警局支付诉讼费。
“她决定在Magistrates Court以误导性的想法为基础为自己辩护,并对本院法官的裁决提出上诉,导致183澳元的适度交通罚款升级为经济负担,是原来的10倍多。”
(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