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发布新规,这类鱼禁捕!最高可罚$4.4万、监禁1年(组图)
据《每日电讯报》2月20日报道,在一连串的非法捕杀引发了全澳愤怒后,新州将禁止钓捕标志性的大蓝鱼(blue groper)。
公布的新规将保护这种新州的州鱼,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包括钓鱼。
之前的法规仅保护石斑鱼(包括棕色、红色和蓝色品种)免受鱼叉捕捞和商业捕捞的影响,并允许人们每天捕捉两条。
(图片来源:《每日电讯报》)
今年1月份,一条被当地人亲切称为Gus的大蓝鱼在Cronulla的Oak Park,被一名渔民用鱼叉非法杀害,此事引发了公众的愤怒和争议。
一份由动物正义党(Animal Justice Party)在网上发起的请愿收集到了5813个签名,呼吁新州农业厅长Tara Moriarty加大对这名26岁男子的处罚力度,此前该男子被处以800澳元的罚款。
几天后,在悉尼南部约三小时车程的Vincentia,三条雌性石斑鱼被杀害的事件进一步激起了公众的愤怒,一位当地人将这些动物形容为“大海中友好的拉布拉多犬”。
(图片来源:《每日电讯报》)
这项新的法规最初将试行12个月,期间,初级产业厅将就规则的变更与利益相关方和社区进行协商。
由于这种鱼对原住民具有文化意义,仍将允许出于原住民文化目的而捕捉这种鱼。
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人,初犯者可被处以500澳元的罚款,或法院处以最高2.2万澳元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再犯者则将面临4.4万澳元的罚款或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图片来源:《每日电讯报》)
Moriarty表示,通过为所有休闲捕鱼者制定相同的规则,这一变化将改善规则的遵守情况。
她说:“我们听到了社区的关切,这些新规则将向所有水域使用者明确,这些鱼应该受到欣赏而非被捕捉。”
“鉴于它们鲜艳的蓝色,以及温和而好奇的本性,难怪这些美丽的大鱼如此受我们沿海社区的喜爱。”
(A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