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珀斯女子获准提取已故丈夫精子,代孕母亲已备好!
据《西澳人报》1月2日报道,一名62岁的珀斯女性赢得了一个权利,她希望从已故的丈夫身上取出精子,这个案例将对西澳的严格的死后辅助受精法律进行测试。
这位女性寻求获准从她于圣诞节前去世的61岁丈夫身上取出精子,以便通过菲律宾的代孕母亲再次生育一个孩子。
这对夫妇结婚已逾40年,曾在不同事故中失去两个成年子女。
西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法官Fiona Seaward在12月18日的紧急听证中批准了这位女性从已故丈夫身上提取精子和相关组织的权限。
(图片来源:西澳人报)
然而,Seaward法官表示,由于西澳目前禁止死后辅助受精,该女性必须寻求另一项法庭命令才能使用精子。
法庭听说,这对夫妇曾在一个生育诊所寻求怀孕的希望,因为他们的女儿在2013年溺水身亡,儿子在2019年车祸中身亡。
检测显示,女性无法怀孕,然而,她丈夫的精子“适合受精”。
据这位女性表示,她在菲律宾有一个二十多岁的表妹,并且她已经同意担任代孕母亲,但根据当地法律,他们需要在开始程序之前在该国居住一段时间。
Seaward法官的判决中表示:“申请人在书面和口头陈述中的证据是,自从她的儿子去世以来,她和已故的丈夫一直在谈论使用他的精子再次生育一个孩子。”
“我的命令的效力仅限于允许某事发生,如果在H先生去世后不紧急发生,将永远阻止申请人使用H先生的精子尝试怀孕。”
“正如我在听证会上明确表示的那样,这些命令仅限于允许提取精子,不构成申请人使用精子的授权,也无论如何都不考虑申请人是否可以或能够满足任何法定标准。”
西澳大学生殖医学教授Roger Hart表示,这个“悲惨”的案例引发了几个道德问题。
Hart表示,由年长男性的精子受孕的孩子患有自闭症、精神分裂症和躁郁症等疾病的风险较高。
“这里有一系列伦理问题。”
“从医学角度来看,一切都是可行的,但有时必须从‘这样做对吗’的全球视角来看。”
“死后检索精子的质量总是不确定的;从来没有保证精子会是可行的或适合受精的。”
(Vict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