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正义从来就不是正义!奸杀姐妹冤狱21年男子终获无罪(组图)
今天说的这个事情直接上了热搜第四,阅读量破亿:
相当相当的离谱。
他叫周永刚,他的爸爸一直到闭眼去世都没能等到儿子沉冤昭雪的那一天,真的惨!足足被关了21年多!媒体报道:
真的惨,21年是什么概念……
时间线比较清晰:
1988年8月,周永刚因涉嫌强奸、故意杀人被收容审查。
1988年12月,周永刚被批捕。1992年12月,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周永刚提出上诉,1993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从一审到二审,周永刚一直不服判决。
2009年12月,他走出赤峰监狱时,已经服刑21年4个月零4天。
相关判决书显示:
2023年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开庭再审周永刚强奸、故意杀人案,撤销原裁定,宣判其无罪。要知道,1988年,在那个流氓罪都能吃花生米的年代J杀两人还能死缓,这其中的水分真深啊,我都不知道是法官良心未泯还是毫无良心?很多大V也持相同观点,怀疑当时就已经知道他是无辜的,死刑实在是判不下去,最终只能入狱21年。
他申请做DNA鉴定未果:关键的办案证据丢失!
周永刚表示:“1991年1992年,我父母和我本人都提出要重新申请鉴定,我的律师指出案卷不完整,证据丢失等问题,但警方在法庭上讲提取的死者分泌物证据因为搬家丢失。”“当时我父亲申请做DNA鉴定,被答复说鉴定需要费用,我父亲说费用我们自己承担,后来当地又改口说不是你想做就做的,后来开庭他们又说证据丢失。”周永刚非常纳闷,“关键的办案证据怎么能丢失?案卷里的一张纸怎么就能丢失?为什么不是都丢失,偏偏丢失了100来页,这让人太难理解了吧,血型鉴定这样的证据怎么会丢失?”
这个事情还不知道后续如何,网友们都怒了,最可怕的是那么多年,那个真正的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也有网友质疑,做出如此判决的人员是否收到处罚?难道这个事情还需要广大的纳税人来背锅?
很多网友认为应该追责:
显然,他是长时间付出巨大的代价才换来这个结果!整整21年!整个青春,大半个人生都没了!八九十年代,冤假错案还挺多的。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刑讯逼供。有一本书叫《迟到的正义:影响中国司法的十大冤案》。里面的案子几乎上都涉及到刑讯逼供。大致操作是,认定一个凶手,通过刑讯逼供套出定罪的口供。刑讯逼供的大多都是上头限定时间侦破,而且那时候正好是严打,还判的重。断得急,判得重,很难没冤案。
我们在此也不得不问:长时间付出如此巨大代价换来的是否还是正义?有网友也提出了这个问题:
我们现在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什么?
我们不知道大家是从哪里听到这句话的。也不知道国内是谁第一个翻译出这句话的,我们只想说,如果翻译者是水平不够算了,如果是故意翻译错的,那真的是害人不浅了!不管谁翻译的,这句话在国内流传度之广已经无法想象,虽然的确可以起到一定的安抚的效果,实际上却助长了非常多的不好的东西。这句话哪里来的?很多文章、很多人会告诉你,这是美国大法官休尼特说的。
但是我们清楚的告诉大家,我们查遍美国大法官的所有资料,都没有找到休尼特这个人!可怕吗?这句旷世名言竟然是一个不存在的人说的?唯一接近的是这个人:
他的名字正确的翻译是:高登·赫特,休尼特其实也是不正确的翻译。他是美国人吗?给大家看看这位老先生的打扮就知道了:
非常明显,这绝对不是美国的打扮。没错,他是英国的首席大法官,当然,从打扮来看是比较久远的。1870年出生,1943年逝世。那么他有没有说过这句话?抱歉,也没有!我们耳熟能详的:“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话的语句源头我们分析有这么2句,极有可能是拼接+改装而来。原句1: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原句2:Never Too Late for Justice.我们先看第一句:“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这句话是谁说的已经不可考了,现在很多法律人推测原版其实并没有这句话,严格来说也算是一句“改装”法律格言。目前“坊间传言”流传的比较广的一个版本是这位老先生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他叫威廉·埃尔特·格拉德斯通(William Ewart Gladstone),也是英国人,做过英国财政大臣和英国首相。当然也是一位古人了,1809年出生。他似乎说这样一句话:“to delay Justice is Injustice”这句话被认为是最早的比较接近那句原话的。什么意思?和我们的“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恰恰相反!正确翻译是:迟到的正义非正义!至今为止很多国外法律人都把这句话当成是格言:
可以堪称是打脸的一句话了,老爷子的意思很明确,正义是不能迟到的,迟到的正义就是非正义。如果我们要追究更早的,可能要追溯到犹太法典,Mishnah,绝对古老的书,公元前1世纪~2世纪。
其中有一个章节,叫做Pirkei Avot,很难翻译,只能说这个章节和父亲有关,具体是这样的:
其中有句话:The sword comes into the world, because of justice delayed and justice denied。大致翻译是:之所以利剑穿透世界,只因正义延迟和缺失。显然,那么早的古人也认为正义是不可延迟的。1215年写在羊皮上的英国大宪章也提到这句话:
第40章有句话“…… to no one will we refuse or delay, right or justice.”也是否定了具有“延迟性”的正义。而1963年,小马丁路德金也说过类似的内容。
语源出自《Letter from Birmingham Jail》(来自伯明翰监狱的信),也是一句至今脍炙人口的法律格言,原句是:justice too long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翻译过来也很明显,正义迟到太久等于没有。美国学法律的必学的一本书,也是最经典的法律著作之一,布莱克法律词典中也有类似的叙述。(现在好像已经出到第11版了。)
原句是:Justice is neither to be denied nor delayed.意思很明确,正义既不能缺失也不能迟到。反过来的意思也非常明朗,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1850年出版的《A New Law Dictionary and Glossary》也有明确记载:
原文是:
向我们表达了三点:
1、正义绝对不应该缺失。
2、正义绝对不能迟到。
3、正义是单独确实存在的,不依附任何东西。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都能明白,原句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的正确翻译应该是“迟到的正义就不是正义”!而我们再看另外疑似拼接的第二句:Never Too Late for Justice.这句话被不知道是哪个人翻译成:“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不知道是谁翻译的。我们在国外很多地方都看到过这句话,已经成为很多法学院的座右铭:
正确的翻译很明显:“为正义做什么都不会太晚。”这里强调的就是你要一直为正义奋斗,一定不能停下来,侧面强调的正义的时效性,必须争分夺秒的声张正义,一旦正义失去了时效性,那么正义就不是正义了,因此也依然表达的是: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那么正义应该是怎么样的?从布莱克法律词典中我们可以窥探一二:
1、及时性。
2、充分性。
3、无偿性。
这3点其实很好理解,我们打几个比方大家就明白了,
1、什么叫及时?比如一个杀人犯年轻时候杀了人,等到他老态龙钟行将就木快要离开人世的晚年再去追究他的责任,那还有什么意义?正如我们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唐山那么多老百姓挤压那么多年才了伸冤的机会,即使最后能解决,这样的正义还算是正义吗?
2、什么叫充分?比如我抄袭了几十本书,获利上百万上千万,最终判定我赔偿被抄袭者几十万,这种算是正义吗?显然不算,因为双方明显不对等,要追究正义就必须充分,违法获利者必须充分得到相同价值甚至大于原价值的处罚才算是正义。正如我们抛出的第二个问题,孙海洋事件中的人贩子最后只有5年有期徒刑,这个与他造成的的伤害相等吗?
3、什么叫无偿?追求正义应该是无偿和自由的,不能说我家人被害,我耗尽家财,耗费一生的精力去为自己伸张正义,然后这样即使最终得到了正义,我这一辈子也结束了,这种正义的意义已经远远背离了正义的本身,这也是司法体系中最不该出现的现象。
我们最后抛出的第三个问题,启贺为了举报老虎,持续了那么长的事件,自己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巨大的影响,这样换来的正义还是否是当初的那个正义?所以,我们耳熟能详的这句话:“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本质上给很多“非正义”的东西提供了庇护伞,给那些十几年、几十年后的因为媒体的揭露,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正义”的那种“迟到的正义”提供了一个合理的借口。好像最终我给你了“正义”就行了?
呵呵!注意!这并不是否定后人对于追求“以前”的正义做出的努力,因为对于后人来说,这些“以前的正义”是他们“现在追求的正义”,后人努力没有错值得鼓励,这些努力绝对不应该被忽略和否定,那些“迟到的真相”应该得到揭露。其实在我们很多的法律教科书上也明确了这一点:
网友说的不错:
因此,媒体们,别再用“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这种话术了,我们追求的绝对不应该是这个,而是及时、有效、快速、无偿、充分的为受害者声张正义!
别再让受害者十几年乃至几十年后再去为自己“声张正义”!愿天下的正义都能成为真正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