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要女同学死!他7月内两度刺杀害母子双亡,一顿饭局惹杀机(图)
湖南省涟源市一男子因无端猜忌,对女同学产生了报复心理,持刀潜入女方家中,持刀劈她脖子,之后被制伏。警方介入后,认为「给他一个机会」,就放凶手回家。7个月后,丧心病狂的他驾车尾随,最后把女同学和女方儿子一起辗死。
▲彭女(左)过世时只有39岁,儿子(后)只有14岁。(图/翻摄自大风新闻)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导,彭姓女死者的家属回应,他们是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人。2020年10月,彭女遇害时只有39岁,儿子才14岁。
2017年1月,彭女家搬入新盖的楼房时,彭女邀请了10多名国中同学到家中聚会。数天后,参加聚会的周姓男子无端怀疑彭女当天录了他的录音和影片,影响了他的声誉。经彭女和其他同学反复解释,周男仍不相信,并对彭女产生了报复心理。
2019年2月4日(除夕),周男携带射钉枪到彭女家对她进行威胁。几天后,周男又传恐吓讯息威胁彭女;2020年2月3日,周男再次到彭女家中滋事。
2020年2月26日晚,彭女觉得家里有异常,遂打电话给堂弟彭某华等人。此后,彭女等人一起上楼查看。持刀潜藏的周男突然冲了出来,朝彭女的颈部就是一刀。在合力制伏周男的过程中,彭女堂弟和另一人受伤,周男手部也受伤。当晚,彭女被送往医院救治,数天后出院。经鉴定,彭女等3人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让彭女等人意外的是,周男当晚被带到派出所后,很快就被释放。派出所既未对周男处以行政处罚,也未对周男采取刑事措施。死者家属说,周男未受到任何处罚,让其变本加厉。2020年4月5日,周男带著螺丝起子再次来到彭女家门口滋事。彭女报警后,警方将周男带走。
周男后来供述,他被警员带到派出所后做了笔录。次日,他被带到双峰县公安局。他的表哥葛某(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说,他这样做是不对的,派出所所长给他一个机会,先放他回去。不久,他坐警车离开公安局。
彭女出院后,多次致电办案警方,要求对周男采取拘押措施。办案警员先是说因疫情原因无法拘押,后来又说周男的行为构不上刑事案件,「直到彭女遇害,周男也未被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10月12日清晨,周男开著租来的车来到彭女家附近。当天6时40分许,周男看到彭女骑著摩托车带儿子和外甥女从家中出来,便驾车尾随其后。
途中,周男驾车快速撞击彭女的摩托车并推行约70公尺。彭女被撞飞到农田里,两个孩子摔倒在路上。丧心病狂的周男倒车从彭女儿子身上辗压过去,致孩子当场死亡(殁年14岁)。当晚,彭女因抢救无效死亡;外甥女(当时12岁)受伤住院。
家人介绍,犯案后,周男驾车撞开彭女家大门并将车停在屋内欲持枪自杀未果,后逃离现场。12天后,周男潜回家中投案。2021年1月4日,相关部门对周男进行了精神病鉴定,鉴定意见称,本案中,周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21年5月25日,娄底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男死刑。犯非法制造枪枝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法院也判决周男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各项经济损失12万余元(人民币,下同)。2023年7月7日,周男被押赴刑场,并执行枪决。
彭女母子遇害后,家属开始向相关部门反映办案人员的问题。彭女家人认为,如果办案机关当时就对周男采取强制措施,彭女和儿子就不会遇害。
2021年2月,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葛某、双峰县公安局井字派出所所长贺某、双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朱某因此案被纪检监察部门留置调查。2023年10月27日,彭女家人回应,据他们了解,上述人员已被判刑。
彭女家人称,周男直至被执行死刑,一分钱也没有赔偿。2021年6月,他们向双峰县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彭女母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彭女外甥女后续治疗费等共计596万余元。
之后,涟源市法院一审确认,双峰县公安局部分未依法及时履行法定行政职责的行为违法,判决双峰县公安局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82万元。
对此,彭女的家人表示,「我们对一审判决不服,已于10月27日向法院邮寄了上诉状。」据悉,案发3年了,彭女母子的遗体仍在当地殡仪馆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