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转流”手术致34人伤残,长沙泰和医院再审申请被驳回(组图)
近日,据封面新闻消息,长沙泰和医院被曝近500例“胃转流”手术致34名患者伤残,引起关注。涉事医院曾表示,对34份司法鉴定结论及已经产生的15份判决不认可。9月24日,9名二审胜诉但被申请再审的患者,收到湖南省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湖南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湖南高院审查认定医院无充分理由及证据推翻鉴定结论,司法鉴定书有效;医院员工冒充患者与患者代理律师通话并录音,内容不能证明原审存在利益输送。由此,湖南省高院依法驳回泰和医院的再审申请。
据知情者透露,2019年,泰和医院的团队到云南举行多场宣讲会,宣称一种名为“胃转流”的手术可以治愈糖尿病,摆脱药物依赖,在当地引起轰动。
泰和医院发放的宣传册称,这项手术2004年被引进中国,但亚洲部分人群手术后会出现腹泻及营养不良,覃某升医生作为创始人带领科研攻关组,改良创造出适合亚洲人体质的改良式“胃转流术”;患者须经过严格医学检测、符合条件才能进行手术,一次性治疗可实现停针停药,术后不复发,可吃水果和甜食。
据患者介绍,“胃转流”手术是在胃部开口子,用管道连接到肠子,加快食物排泄,减少营养吸收从而降低糖分吸收。但有患者透露,自己出院后开始掉头发,吃完就拉,一天拉五六次,迅速暴瘦,全身无力。还有患者反映接受“胃转流”手术后一年内体重骤减70多斤,只剩皮包骨头。
这些患者的医疗鉴定报告中,泰和医院被认定:在无手术指征,甚至存在手术禁忌症情况下,医院对患者进行胃肠短路手术,不符合治疗指南而存在过错,过错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
患者的司法鉴定书
目前,已有57名患者及家属向泰和医院提起诉讼。其中9人二审胜诉,6人一审胜诉后正等待二审结果,16人司法鉴定后等待一审开庭,26人正在诉前委托司法鉴定。
湖南省高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显示,长沙泰和医院认为患者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错误:患者术后不良反应主要是未按照术后管理要求导致;鉴定中心采用的检验依据失效,鉴定程序违法,造成鉴定结论错误;鉴定机构错误评定了残疾等级。
泰和医院负责人认为,患者的代理律师为了利益煽动诉讼,医院原有的代理律师不专业“躺平”代理,导致了目前局面。“34个鉴定中有30个‘摇中’了湖南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均认定泰和医院存在过错。我们认为鉴定依据、鉴定结论都有问题。”
申请再审前,泰和医院曾委托江西景德镇司法鉴定中心对15份《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复核,认为其鉴定结论错误。2023年6月,江西景德镇司法鉴定中心书面告知泰和医院,出具的复核意见无法律效力,对其依法撤销。
湖南省高院审查认为,江西景德镇司法鉴定中心无权对此案的司法鉴定进行复核,且属单方面委托形成;出具的复核意见及泰和医院组织专家出具的《专家意见论证书》,均属专家意见,而案件涉及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原审法院依据患方的申请,依法委托数家鉴定机构鉴定得出,在证明资格、证明力、客观性等方面均优于前述专家意见,专家意见不能推翻案涉《司法鉴定意见书》。泰和医院在一审、二审中未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医患双方也均未申请重新鉴定,涉案《司法鉴定意见书》属于双方没有异议的合法有效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