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孩被老师击打致头骨破碎?警方通报:涉事教师被刑拘!教育局: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停职(组图)
9月7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有家长反映,其孩子在课堂上被老师伤害致孩子需要进行开颅手术。
7日下午,长沙岳麓区教育局通报: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
岳麓区公安分局之后发布警情通报称:涉事教师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家长称“教师打碎小学生头骨”
据澎湃新闻报道,7日,博才梅溪湖小学确认:事发于9月6日的课堂,造成孩子伤害的是教师手上的三角板,校方对事情的发生感到意外。
据家长反映,男老师宋某某持三角板击打其孩子刘某某脑袋。随后孩子被送至医院缝合伤口,家长赶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要马上进行开颅手术,经过近5小时的开颅手术,被老师打碎的头骨和插入脑骨内的异物取出来了,孩子现在处于危险期。网帖展示的手术病例标本袋显示,刘某某今年9岁,性别女。
据澎湃新闻,9月7日上午,博才梅溪湖小学师德师风监督相关负责人向前来咨询此事的家长证实了此事。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学校所有领导、教育局领导都在处理此事,公安部门也介入了调查,到时候会发官方通报,家属有情绪很正常。
学校对于此事的发生也觉得“意外”,涉事老师宋某某平时上课接受学校巡查都很正常,事发时宋某某在维持课堂秩序。受害孩子为四年级学生,给孩子造成伤害的是四年级数学老师用的三角板。
据扬子晚报,此前有网传男教师是从教室门口,用一把大的三角尺板朝小女孩扔去,导致尖锐处伤到孩子额头。受伤学生家长表示,事发后学校和老师擅自带小孩到医院进行了缝合,隐瞒了家长2个多小时。家长赶到医院带孩子做了检查后,发现孩子破碎的头骨和部分尺板还在脑内,随即进行开颅手术,花费5个小时时间才取出打碎的头骨和异物。家长表示,孩子现已残缺的颅骨使用的是钢板修补,现在仍处于危险期。
据扬子晚报,7日,学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校方正在处理此事,具体情况不便透露,“现在公安、教育局和我们都在这里处理此事,事情不像家长传的那样。”记者同时致电了岳麓区教育局,接线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介入此事。对于家长的说法是真是假,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还未掌握,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事实清楚后续官方将会进行通报。
岳麓区教育局接线人员称,已经派人前往涉事小学和医院调查。“我们肯定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警方通报:涉事教师被刑拘
教育局:作出停职处理
9月7日,长沙岳麓区教育局通报,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南校区一名学生受伤。据初步调查,系该校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事发后,受伤学生已及时送医治疗。
目前,教育局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
后续,教育局将全力组织做好受伤学生的医治工作,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同时,教育局将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安全管理。
7日下午,岳麓区警方通报称:涉事教师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澎湃新闻,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微信公众号显示,涉事教师宋某某2018年9月作为新进教师在五年级语文亮相课中出现,其风格被评价为“潇洒大方 清新自然 师生互动”。
2019年10月,宋某某作为综合组老师执教《电脑小画家》。2021年1月,宋某某作为综合组老师执教四年级14个班的信息技术学科课,并被称为“电脑维修大师”,评价为“勤奋好学”,“他千方百计,通过多种渠道搜集到这个学段不同版本的教材,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筛选与整合,精心设计教学内容,深受学生喜欢”。
涉事老师在课堂
在岳麓区2022年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竞赛中,宋某某的《奇妙的绳结》获三等奖。
2023年6月,宋某某参加“知书达礼”教师演讲比赛,他“引经据典,不仅深刻阐述了‘知书达礼’的内涵,并且强调了要在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中践行”“提升修养,净化心灵,反躬自省,以身垂范”。
教育部明确禁止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
中小学教师不能使用哪些惩戒措施,其实有明确规定。
2020年12月29日,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将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
《规则》第12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对于违规违纪的学生,教师可以使用哪些惩戒措施,也有明确规定:
《规则》第八条规定: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第九条规定: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今年8月16日,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三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两起体罚学生案例件:
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民族小学金贝贝幼儿园教师樊某某体罚幼儿问题。2022年5月,樊某某在组织幼儿排练时出现体罚幼儿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樊某某解聘处理,责令该幼儿园所属小学校长作出深刻检查,并给予其免职处理。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延安培植中学(附设小学)教师刘某体罚学生问题。2022年5月,刘某在对学生教育管理中出现推搡打骂等体罚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刘某解聘处理,责成其向家长及学生承认错误。对所在学校执行校长给予停职处理,对学校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严格的制度规定和日常教育督导相结合,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引导广大教师自律自强,形成自觉践行良好师德、维护良好师风学风的有利环境。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惩处师德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撤销或丧失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清除出教师队伍,严把教师入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