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拟扩大新冠疫苗副作用死者赔偿,死因不详最高赔70万(图)
接种新冠疫苗后死亡的案例认定,针对死因是否确实为疫苗所造成,恐一时之间难以认定。对此,南韩执政党国民力量和政府今日(6)决定,将扩大接种新冠疫苗致死者死因的认定范围,包括接种日期和死亡日期的天数间隔,以及将原本只有1000万韩元的丧葬抚慰金调涨至3000万韩元(新台币70万元)。
▲南韩党政决定扩大接种疫苗死亡者丧葬抚恤赔偿范围。(示意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根据《韩联社》,南韩政府和执政党国民力量6日上午在国会召开「新冠疫苗接种副作用被害赔偿」相关会议,扩大新冠疫苗接种死亡者的认定范围,以及全面调涨丧葬抚慰金,国民力量政策委员长朴大出强调,党政对于有必要强化国家在疫苗副作用赔偿上的责任上形成共识。
首先,南韩党政决定优先扩大「解剖后死因不详之抚慰金」的实施对象和赔偿金规模,该制度从去年7月新设后开始实施,针对接种新冠疫苗后42天以内、经解剖认定死因不详的民众,赔偿1000万元的丧葬抚恤金,截至目前为止共有56人获得给付。
经过南韩党政调整后,未来该政策将扩大实施至接种新冠疫苗后90天以内的死者,同时支付额将从原本的1000万韩元(近新台币23.4万元)调涨至3000万韩元(约新台币70万元)。
至于在制度实施之前接种疫苗后死亡、且未实施解剖者,若死亡证明上的直接死因为不详者,则可获赔2000万韩元。
针对上述政策,朴大出表示,「党强调,在新冠肺炎这种前所未见的疫情危机,愿意相信国家而接种疫苗,国家对于这些人应该展现出负责任的态度。至于政府则愿意积极接受广纳意见,扩大丧葬抚恤金赔偿对象范围和赔偿金额。」
另外,南韩疾病管理厅也强调,过去申请赔偿、但却因为不符合赔偿对象范围的死亡案例,如今政府研拟让这些死亡案例扩大套用上述赔偿标准,且不用再另行申请,一旦最终经审核被认定为赔偿对象,则可透过地方政府安排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