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注意!南澳落实最严格道路法,新罪行最高可判7年,超跑车主需获取新驾照才可上路(组图)
澳洲7号台新闻8月3日报道,南澳政府通过的新法律对造成伤害的驾驶者实行更严厉的处罚,并要求高性能车辆的车主获得新的驾驶执照。
去年,南澳政府承诺对道路法进行改革,此前发生了2019年行人Sophia Naismith的死亡事件。
距离做出承诺已近一年,南澳政府已通过一项新法案,采取更严格的措施来处理驾驶员问题。
(图片来源:7号台新闻)
造成死亡或伤害的驾驶行为
该立法规定,在1935年Criminal Law Consolidation Act中设立了一个新的刑事犯罪行为,即“因驾驶车辆或船只不慎而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
在议会二读之前,负责警察、紧急服务和矫正服务的部长Joe Szakacs解释说,该法案“取消了‘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作为这些罪行的加重因素,并将‘造成伤害’作为新的加重因素”。
“引入这项新的罪行将允许对严重的驾驶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或严重伤害的情况进行更适当的处罚,而这种行为未达到危险驾驶的更高标准。”
根据这些新法律,南澳警察将能够立即暂停或取消一个人的驾驶执照,如果被指控或“有合理理由相信”犯有这种新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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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新罪行的最高刑罚将从12个月的监禁提高到“基本”罪行的最高五年监禁,而“加重”罪行则为七年。
值得注意的是,南澳政府认为“加重罪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驾驶员在驾驶执照被取消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辆
驾驶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0.08
在酒精和药物的影响下驾驶
驾驶时知道车辆存在导致违法行为的重大缺陷
违反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44C条款驾驶
驾驶超高功率车辆时,关闭任何自动干预系统
在此之前,不符合危险驾驶的驾驶员将被指控为“严重不当驾驶导致死亡”,在修改前,此罪行的最高刑罚为12个月监禁和最低六个月驾驶执照暂停。
南澳政府将“基本”罪行的最高驾照停驶期从六个月提高到12个月,并将“加重”罪行的停驶期延长到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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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新法律并不仅限于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如果骑自行车的人也犯下这种罪行,这项新法律也适用于他们。
南澳政府还将车辆的重大缺陷定义为影响车辆运行能力的缺陷,例如车辆维护不善。
关闭安全功能并以运动模式驾驶
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还引入了一项新的刑事罪行,禁止“超高功率”车辆的驾驶员关闭自动干预系统。
该法律禁止驾驶员关闭“防抱死制动系统、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电子稳定控制或牵引控制”,南澳政府的一位发言人告诉CarExpert。然而,这并不包括车道保持辅助和停车传感器等安全警告系统。
在“超高功率车辆”中运行“运动模式”并因此导致死亡或严重伤害的驾驶员将在新法律下被指控“加重罪行”。
“将超高功率车辆调至运动模式或其他类似模式会使车辆更具响应性和对输入更敏感,并使发动机更加强大和激进,”Szakacs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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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情况下,这都不是应该在城区使用的模式,我们已经见证了这些决定带来的悲剧后果。”
对于犯下这种罪行的超高功率车辆驾驶员,最高罚款为5000澳元。然而,南澳政府对新禁令进行了例外规定。
Szakacs说:“该法案还适当地规定了一种辩护理由,即当个人未关闭系统并且不知道且合理不可能知道它被关闭时。”
“如果在启用自动干预系统的情况下驾驶是不切实际的,也可以作为辩护理由,因为有一些情况下合理地需要关闭这样的系统,比如车辆陷入泥潭或在松软的路面上行驶时。”
值得一提的是,该法案还规定随着电动车的推广,这项立法未来可能会进一步修订。
新的驾驶执照法
根据新法律,驾驶员需要获得特殊的“U类”驾驶执照,才能驾驶总重量小于4.5吨且功率质量比等于或高于276kW/t的车辆。
这些车辆现在被视为超高功率车辆。
政府表示,该州约有270名驾驶员明年将需要获得新的驾驶执照,以合法地驾驶他们的超级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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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4年12月1日起,南澳的驾驶员将需要持有新的驾驶执照才能驾驶超高功率车辆(UHPV)。”南澳政府一位发言人告诉CarExpert。
“为了获得这个新的U类驾驶执照,人们必须完成在线培训课程。目前正在开发这个课程,并将确保人们了解驾驶UHPV所带来的风险以及高级驾驶辅助系统中常见车辆功能的使用。”
南澳政府的一位发言人告诉CarExpert,他们预计这个新的课程将在明年年初推出。
“一旦培训课程可用,所有现有的UHPV驾驶员和车主都需要完成这个培训,以在2024年12月1日后继续驾驶UHPV,获得U类驾驶执照分类,”该发言人告诉Car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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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经验或毕业过程将不会豁免。现有的高功率车辆限制将继续适用于初级驾驶员。”
为了符合获得U类驾驶执照分类的条件,一个人必须至少持有以下驾驶执照之一,并保持三年以上:
小型汽车(C)
轻型刚性车辆(LR)
中型刚性车辆(MR)
重型刚性车辆(HR)
重型组合车辆(HC)
多重组合车辆(MC)
(Jo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