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民事证婚业风雨50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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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之前,澳大利亚没有民事证婚人(civil celebrant)。当时,人们要结婚就需要去教堂,或是到结婚登记处办理。不仅如此,按照规定,只有男性才能主持婚礼。
之后有了民事证婚人,这些证婚人需要获得政府颁发的资格证,是新人合法结合的法律见证人,结婚程序也摆脱了宗教色彩。
据澳大利亚统计局(Australian Bureau of Statistics)2021年的数据显示,目前超过80%的婚礼仪式是由民事证婚人主持的,而2001年这一比例仅为50%。
今年7月也是澳大利亚将民事证婚人合法化的50周年纪念月。
卡罗尔·阿斯特伯里(Carol Astbury)是澳大利亚首批民事证婚人之一,她回忆说,1973年,联邦司法部长奥内尔·墨菲(Lionel Murphy)和高夫·惠特拉姆(Gough Whitlam)政府着手制定民事证婚人计划。
她说,当时有人抵制这一变革,认为这会方便再婚者,在那个年代,离婚后再婚会遭到教会抵制,如果想要再婚,找民事证婚人是更好的选择。
阿斯特伯里说由于没有经过培训,甚至没有指导手册,民事证婚人只能举行简单的仪式。
后来在最早一批民事证婚人的推动下,阿斯特伯里女士和其他一些证婚人集思广益,为更好地体现婚礼的欢乐和浪漫的仪式出谋划策,撰写了《仪式与庆典》(Ceremonies and Celebrations)民事证婚人指导手册。
从此,这个价值不小的产业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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