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热议!村民私搭浮桥收费,致一家18口获刑,央视发声(组图)
今天来问这个事情的同学非常多,老实讲,我们对这种事情也很难说三道四,只能简单把前后经过整理收集一下供大家参考,是对是错自有公论。
老粉都懂,我们的描述肯定是非常正规的,这个事情到目前为止起码什么东西最正规?没错,就是法院的判决书。因此,我们全文会不断的贴出法律文书作为比对,这样大家才有感觉。
事情的起因,一纸判决书,下面的黄某叫黄德义:
看起来这个判决书普通至极,没任何花头,但是恰恰是这个判决书引发了全网一直到现在的争论,热搜也不知道上了几个。
这个黄某之所以被判,因为他自己修了一座浮桥。
黄德义是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人,曾经是一名教师。因为搭建浮桥收费,黄德义修的桥先是于2018年10月被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拆除,黄德义又于2019年12月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但黄德义一直在为自己的案件申诉,他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今年3月31日,黄德义的申诉被洮南市法院驳回。法院认为,其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受到多次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申诉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下一步,黄德义准备继续向白城市中院申诉。
在黄德义申诉的同时,振林村以及周边的一些村民,也面临着更加现实的问题。多位村民说,没有浮桥后,如果去河对岸种地,只能奔镇西大桥绕行,单程就要多绕行70公里,开农用车得走3个多小时,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让去河对岸种地成了一种两难的选择。
这个形容大家未必懂,我们来看一下地形,振林村这个地理位置确实特殊,正好是被河流包围的区域,不管是去白城还是洮南,都要过河:
面前一条河,没有桥,要过去起码要走70多公里。
这条河叫洮儿河,系黑龙江水系松花江西源嫩江右岸最大支流,位于中国内蒙古兴安盟境内与吉林省西北部,长553千米,流域面积3.08万平方公里,由西北向东南流至乌兰浩特汇集归流河,至吉林省洮南市转向东北流入嫩江。
振林村和安全村以及附近其他许多村落,都位于洮儿河两岸。多年来,洮儿河既是村民生产生活的母亲河,也给日常通行带来了各种不便。最直观的影响就是,去河对岸种地以及亲戚之间的走动,极为不便。
河水实况:
如果有桥的话,振林村隶属白城市,白城是地级市在振林村东南,但人们想要驾车去白城,就要先反向,从西北绕一大圈,单程需要80公里,而如果骑车则可以走洮儿河上的小桥,单程仅需40公里,路程直接少了一半。
黄德义就是在这条河边长大,相比其他村民多数以种地为生,黄德义家稍显特殊。
黄德义兄弟五人,祖上都以摆渡为业。黄德义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的父亲上世纪70年代,曾造了一条木船,用来在洮儿河上摆渡。
时间来到90年代,黄德义的三哥想继续在洮儿河上摆渡。那时候,黄德义已经成为了一名教师,“我出了4000块钱,造了三条铁皮船,连接在一起,和三哥一起摆渡。水少河面窄的时候,就直接横在河里两边搭上木板连接河岸供人车通行,河面宽的时候就通过人力用绳子在两岸拽。”
黄德义称,因三条船组成的摆渡船,能摆渡的人和车毕竟有限。2014年,黄德义又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个固定浮桥。“宽1.5米,长7.5米,把船横着用木板连起来搭成固定的浮桥,水面宽就多用几条,窄就少用几条,随时跟着水面宽窄调整。而且桥也不是一直搭在河面上,汛期水太大了或者冬天上冻了,桥就从水面上撤下来,一年差不多能搭五六个月吧。”
这座浮桥搭了四年之后,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
浮桥拆了后,黄德义以为没事了。但是,2019年2月,他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黄德义的三哥以及多位家人亲戚也被采取刑事措施。
2019年7月,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德义等多人公诉至洮南市法院。根据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黄德义伙同其他人在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至白城市洮北区平安镇安全村洮儿河河道私自建船体浮桥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2014年冬,由被告人黄德义出资并组织黄某某等人在该处河道又私自建固定桥(即浮桥)……至2018年10月,被告人黄德义组织(其他被公诉人员)排班并告诉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至该桥被强制拆除,共收取过路费44000多元。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黄德义的辩护人在该案一审开庭时表示,黄德义的行为,仅应当受行政法律、法规的调整。黄德义建桥、收费,以此认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不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黄德义主观上不存在犯罪的故意,在客观上没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指控黄德义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认定,黄德义及其他人员于2005年至2014年搭建船体浮桥收取过桥费;2014年至2018年搭建固定浮桥。黄德义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过路费总计比检察院指控数额要多出近一万元,为52950元,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分别被判处不等有期徒刑及缓刑。
后续黄德义实名申诉:
7月3日,当地中院正式受理:
2021年底,黄德义曾向洮南市法院提出申诉。黄德义表示:“我觉得自己很冤枉,自古以来修桥补路都是好事,怎么到我这儿就被判刑了呢?”
对于收费,黄德义解释称:“光焊船体我就花了13万多,还有搭建的费用,不说赚钱,成本总要收回来吧。我从来没有强制要过别人的钱,附近村民从我这儿过,基本是不收钱的,有愿意给的就给,不愿意给的就不给,一般的过路人,也没有说不给钱就不让人过的情况。”
今年3月31日,黄德义的申诉被洮南市法院驳回,驳回理由是,法院认为,其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在受到多次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申诉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驳回。
前不久,黄德义向白城市中院提出了申诉,他在申诉状中表示:申请人收到了行政部门的处罚,但并不代表申请人就构成了犯罪,只是表明申请人违反了行政法律等相关规定,申请人的行为仅应受行政法律的调整,而不是《刑法》的调整;从寻衅滋事构成要件看,申请人在主观上不存在犯罪的故意,申请人是在河流上搭建浮桥,而不是在路上设置障碍(该处原本就没有路)后强行拦截收费,搭建浮桥是为了申请人自己家以及两岸村民在春耕秋收时不至于绕行几十公里,这一点从村民联名为申请人作证的材料上就足以得到认证。
6月26日,白城市中院出具《受理通知书》:你因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不服洮南市法院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已受理审查。特此通知。
至此,这个事情算是彻底曝光在网络中,开始引发大家的关注。
这个事情重量级的国家级媒体首先发声的应该是《农民日报》。直接开怼了:
原文写的相当犀利:
此事受到广泛关注并引发社会热议,事件背后的几点问题引发笔者深思。首先,此事之所以引发热议,是因为事件中的处罚结果与人们的朴素认知发生了冲突。从法律规定来看,个人修桥需要报批,不得私自建设,且我国公路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收取过路、过桥费。但在日常生活中,修桥补路在很多人的认知中是善举,尤其在这件事中,该村民并没有强制他人过桥交费。总计52950元的过桥费经法院退还后,其中交费2万元、也是交费最多的一位村民,又将这笔钱退给了修桥者,理由是这座浮桥确实给他带来了方便。某种程度上,这也代表了人们对修桥村民的同情。
其次,寻衅滋事罪判定是否恰当?这也是当下公众热议的焦点。一般来说,若构成寻衅滋事罪,要求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相关行为。所以认定此罪的前提是,有人故意实施了负面行为,且给他人造成了困扰。但目前看来,该村民修建浮桥并没有牟利,算下来还搭进去不小的成本,且报道并未指出此桥在修建以来发生过安全问题,事实上这座桥反而便利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在这种情况下,让修桥的村民受到这样的惩罚,显然是公众难以接受的。
最后,浮桥被拆后,群众的出行难题并未解决。公开报道显示,从2018年浮桥被拆除到现在,当地还没有作出在涉事河流上修建桥梁的规划,附近村民出行极为不便。事实上,困扰村民的过河难题早已有之,尤其是2000年以后,当地农业生产引入各种农用机械,群众对过桥渡河更是有迫切需求。如今浮桥被拆,有村民去河对岸种地、运货要多绕路70公里,原本十几分钟的路程得走3个多小时。这么多年来,村民的现实困难就摆在眼前,却始终没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解决。
网友热评:
媒体采访村民,证实了这个桥的重要性:
黄德义称,因为修桥有很多人参与,便安排大家轮流去桥上收费,收费标准并无硬性规定,过路的村民和路人根据车辆大小、人数多少以及个人意愿支付费用,少则一两元,最多给过10元,很多附近熟悉的村民过桥也不用给钱。“修桥拆桥。汛期就得拆,有时候冻冰也要拆,这就需要人,我哥、我侄儿等都参与,我也给不了工钱。我就一个月给他一天,反正你那有水你就得点,没水就拉倒。有钱没钱都过河,你没钱也过,有钱也过,你愿意给就给,不愿给你就拉倒。”
黄德义的说法,也得到了附近村民的验证。
村民:有给3块的,有给5块的,也有2块、1块的,这没准儿。
黄德义说,桥修好了的第二年,当地水利部门就开始对桥进行罚款。“2015年交了1万块钱,他说交钱你就不用拆了。16年交1万,都是我哥他交的,17年我哥他们都不交了,因为这桥也不咋挣钱,他再交1万根本就不剩钱了。”
这座浮桥搭了四年之后,在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
“18年的时候,我说交钱还不行了,他说交钱也不行了,之后叫我拆,我们就自己拆了,不是他们给拆的。”黄德义说。
判决书:
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总计52950元过桥费由19人支付,少的50元、200元,多的5000元、20000元,数字基本都是100的倍数,没有零钱。根据该判决书,被收费最多的是村民李某某,共2万元。这两万元过桥费是怎么算出来的?
李某某对媒体说:“你要问这些,那我也不知道。派出所就问我这些年过了多少次桥,从哪年开始过的,一直到啥时候结束。”
一审判决后,黄德义并未提出上诉。他说,自己越想越觉得冤枉,就在2021年底提出了申诉。
这个事情惊动很大,央视发声!
舆论太大了,最终立案审查。
基本上黄德义的全家生活全部被毁。
黄德义说:“除了我家里五岁的小孩,还有正上学的孩子,其他人都被判刑了。”
据黄德义所说,他被判刑后的人生发生了巨大改变。
“我以前是个老师,现在工作也没了,只能去外面打工。”黄德义说,被判刑后,他只能打点零工维持生计,目前他打算下周去白城市的一个小区里做些打扫的工作,“没办法,君子要自强啊”。
这个事情影响力很大,当地承诺造桥。
黄德义很高兴:
罗翔老师力挺修桥者:
当然,这个事情也不是没有反对的声音,网上流传最广的是这两条消息:
媒体采访:
不过这2个消息和后续媒体的采访有冲突。央视去采访了当地,回应五大疑问:
“去白城近”几乎是村民对桥的最大渴望
岳国友经营着瓦房镇振林村唯一一家小卖部,为了节约进货成本,他选择绕道去白城市进货,每周3~5次。
“虽然我们离洮南市更近,但是白城是地级市,进货价低,所以哪怕绕点远,我也去白城进货。”岳国友说。从振林村到白城,他会走镇西桥过河。
“我们这到镇西桥路程将近35公里,再绕到白城市,单程多走70公里,每次进货多走140公里。”岳国友说的“多走140公里”,是和黄德义的浮桥拆除前对比,从“走直线”到绕行,让他多出一笔开支。“按我的货车每公里1块钱油钱,每周我要在路上多花500~700块钱。”
岳国友向记者介绍绕河路线(央广网发 史玉峰 摄)
黄德义当年架桥用的铁皮船有几只扔在村里的空地上,船体规格有8米长、3米宽和8米长、1.5米宽两种,钢板约有5毫米厚。“当年焊这些船,每条花1万元左右,13条船就是13万多元。”按照黄德义的说法,焊船、搭桥的钱自己拿了大半,其余是亲戚筹款及部分贷款。因为修桥有很多人参与,便安排大家轮流去桥上收费,收费标准并无硬性规定,很多附近的村民过桥也不用付费。
“我哥、侄儿十几口人都参与建桥了,本来就是自发的,没工钱,我也给不了工钱,就收点过路费,但是不强制,你愿意给就给,不给也让过。”黄德义否认了判决书上的“共收取过路、过桥费52950元”的说法。
“给点钱大伙也乐意走,给多少钱的都有,开车的就给5块的,小车就给2块、1块,我就没咋给过钱。”村民黎大爷说。
黄德义说,因为没强制收费,导致他和亲戚的成本没收回来,大家现在的生活过得都不好。“我以前是个老师,现在工作也没了,只能去外面打工。”黄德义说。
记者行走于振林村半日,村道上鲜少有村民走动。岳国友的祖父曾是振林村的屯长,他说,振林村人口最多的时候达100多户,现在只剩20户左右常住居民,留守的村民大多在本村务农。
“据我们了解,振林村村民对岸的安全村没有土地,安全村在振林村有20多公顷土地。”洮南市副市长刘洋证实了村民们的说法。
据说桥没搭的时候淹死了很多人:
7月8日下午,洮儿河附近某村干部对大风新闻记者说,2014年前后,涉水渡河溺亡的人数比较少,但肯定存在。“河东河西横渡才需要几分钟,有时村民遇到急事了,往往会选择涉水渡河。遇到水深的地方,水性好的可能还能脱险,水性差的就可能会被冲走。”
该村干部说,浮桥建好后,不仅方便了周围村民,也基本没出过溺亡事故。2018年浮桥被拆除,村民们其实也不是很方便。很多人都不走了,但还是偶然会有溺亡的人。还有人以为浮桥还在,结果开车掉进河里,“我都至少参与过四五起打捞。”
媒体们显然都比较偏向黄德义,连续发出质疑:
然后这个事情最狗血的地方竟然还牵连出一个大瓜……我们一口水都要喷出来,这算什么事情!
这个还不是黄德义举报的,而是另外一个人举报的,我们也是醉了。
7月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举报人丁永恒,他说,黄德义案一家18口因私搭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案一审判决的审判长是孙某,他曾是冒用他人名字上的大学。
丁永恒说,之所以发现此事,是因为2019年3月25日,他的女儿丁某被吉林省白城市洮南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我认为这个案子判决有问题。目前,我和律师已向吉林高法申诉,吉林高法已召开案件问询会。我在不断申诉过程中,被人告知该案的审判长孙某为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遂开始走访了解。”后来,他找到了孙某的老家,了解到其原名叫曹某军,家中排行老六,人送外号“曹六哥”。
丁永恒说,随即,他先后向洮南市纪委、白城市纪委实名举报孙某。2022年6月14日,洮南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免去了孙某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同年7月11日,洮南市纪委向他告知了事件的调查结果:孙某,真实姓名曹某军,冒用孙某的姓名参加高考上大学的问题查证属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2022年9月1日,洮南市法院工作人员回复丁永恒的录音显示,工作人员就“其举报孙某系假法官”一事回应称,纪委已有明确处理结果。丁永恒多次追问处理结果,法院工作人员称,法院按照纪委的处理意见处理,“给他处以严重警告。”
对此,丁永恒不服,孙某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却仅处以党内严重警告,“他的判决有问题,还是个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假法官,结果仅仅革去审判长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我不服。”
这位法官的回应:
而此人竟然没有被辞退,还在单位上班。
网友们都崩溃了:
对于黄德义说的交钱的事情,当地回应:
媒体是一炮接着一炮去轰当地:
瓦房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确认,浮桥确实存在收费情况,“但给不给都自己随便过,也不是强制的。大伙儿就图这一块儿近。”对于网上有声音指出,黄德义在搭建浮桥的过程中存在把道路挖烂的情况,该工作人员予以否认,表示也不存在黄德义垄断浮桥过路的情况,“修道怎么还能挖路呢?桥要是不好走,也没有人会选择从这里走。”
据该工作人员了解,河道两岸村民对在此处建桥的需求较为强烈,河道两岸的百姓也曾签字表达这方面的需求。“现在浮桥拆了,大家都希望能建个桥。有河就得建桥,有桥走大伙就方便了。”
这个事情到现在还没一个结果,也是非常的乱,各种说法都有。
不知道大家看完之后有何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