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允许双重国籍人士申请庇护,部分香港申请者或将受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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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三(6月21日),澳大利亚国会参众两院正式通过一项移民法修正案,删除了“禁止拥有两个及以上国籍及一些其他群体的非澳大利亚公民递交有效的保护签证申请”的规定。
此举或将使一些同时持有香港特区护照和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护照)的申请者受益。
ABC中文获悉,本月初,一些在澳大利亚申请庇护签证(866类别)的香港申请者在递交申请几个月之后收到了联邦内政部的通知,称他们的申请“无效(not valid)”,因为他们同时拥有中国和英国国籍。
这份内政部的通知称:“由于申请人拥有两个及以上国家的国籍,签证申请不符合《移民法(Migrationg Act 1958)》91N和91P两项条款的规定,这两个条款禁止拥有两个及以上国籍的人士作出有效的庇护签证申请。”
通知还指出,申请者可以请求移民部长干预,来取消这项限制。
而6月21日通过的《移民法》修正案,即“Migration Amendment (Giving Documents and Other Measures) Bill 2023”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
根据澳大利亚国会的法案简报(Bill Digest),修正案删除了《移民法》中关于双重国籍或多国籍人士递交有效庇护签证申请的段落,并对其他相关的法条作出修改。
这意味着此前受到相关法律限制的人士将无需申请部长豁免就可以递交有效的申请。但与此同时,他们也需要证明已经采取了充分的措施来获得进入和定居除澳大利亚以外的其他国家的权利。
一名在澳大利亚寻求庇护的香港申请者(为保护受访者隐私,此处隐去姓名)对新法案的通过表示欢迎。他说:“此法案通过了,我感到比较安心了,希望能专心工作,贡献澳洲,以感谢澳洲对我的帮助” 。
难民咨询和个案工作服务中心(Refugee Advice & Casework Service)主任、首席律师萨拉·戴尔(Sarah Dale)建议此前申请被看作无效的人们尽快再次提交申请。
“鉴于有关双重国籍的规定已经改变,他们的申请现在会被考虑,” 她说。
但戴尔女士也指出,香港申请者最终能否在澳获得庇护还取决于他们如何证明自己无法回到被认定为国民的两个国家。
“他们要证明为何不能回到香港,以及为何不能回到被看作国民的另一个国家,”她说。
“这些考量包括他们是否能在其他国家安全地居住,能否工作学习以及他们拥有怎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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