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等多罪,西藏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纪国刚被捕(组图)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周五(2日)消息,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纪国刚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纪国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纪国刚1962年8月生,吉林延吉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他早年曾经在国家计委担任干部、书记、处长、后调到发改委担任副司长、副主任等职务。2012年,纪国刚被调到了西藏担任重要职务,先后出任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纪国刚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网易)
2023年5月16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纪国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纪国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新发展理念,肆意滥用中央和地方专项资金,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造成严重政治危害,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高档宴请,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他人违规安排工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纪国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纪国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