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逾1883万元!辽宁原副省长郝春荣,当庭认罪悔罪(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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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受贿一案,周四(23日)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21年,郝春荣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划拨、工程承揽、事项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共折合人民币1883万多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郝春荣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郝春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郝春荣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受贿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央视)
去年3月29日,郝春荣于任上官宣接受审查调查。9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指郝被开除党籍、公职。
通报指出,她为官不廉,亲清不分,贪欲膨胀,以权谋私,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及至去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郝春荣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郝春荣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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