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籍被注销21年不自知,尼尔成功恢复澳洲公民身份 (图)
本文转载自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中文,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马修·尼尔(Matthew Niall)又可以称自己为澳大利亚人了。
尼尔的澳大利亚国籍被撤销21年,而他一直不自知。(Supplied: Matthew Niall)
2月14日,内政部批准了这位居住在丹麦的41岁的三个孩子的父亲恢复澳大利亚国籍的申请。
尼尔感到“如释重负”,但同时仍然关注其他遇到与他一样问题的人。
根据旧的《国籍法》第17条,18岁以上的澳大利亚人如果加入第二国籍将自动放弃澳大利亚国籍。
这一规定从1948年开始实施,到2002年4月4日被废除。而在1984年11月至2002年4月期间,他们在获得第二国籍时甚至不需要人在境外就会自动丧失澳大利亚国籍。
当时的政府承认这一规定已经过时,并表示法律生效的那段时间内每年有多达700人因该法律失去澳大利亚国籍。
这一规定从1948年开始实施,18岁以上的澳大利亚人如果加入第二国籍将自动放弃澳大利亚国籍。(ABC News: Jarrod Fankhauser)
在1984年到2002年间,一个外国出生的人可以因为父母是澳大利亚籍而获得澳大利亚公民身份,并保留他们的第一国籍——如果他们的原籍国允许的话——从而拥有双重国籍。 但是澳大利亚出生的人不能在获得第二国籍的同时保留他们的澳大利亚国籍。
尼尔在悉尼出生,21岁前一直生活在澳大利亚。2001年他19岁的时候加入爱尔兰国籍,当时他还住在澳大利亚,可是直到去年他才知道他的澳大利亚国籍已经被撤销21年了,护照也被注销了。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报道了这一消息后引起社会关注,很多人在尼尔先生的父亲发起的请愿书上发表评论,称他们可能跟尼尔一样,莫名其妙地国籍也被注销了。
可能有成千上万的人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因加入第二国籍而自动丧失澳大利亚国籍,他们可能与尼尔一样,只有在为孩子申请澳大利亚护照时才知道。
失去国籍后他们不再有资格获得海外领事服务,也失去投票权和免签证进入澳大利亚的权利。
尼尔先生的孩子也不能仅凭是尼尔的孩子的关系就能直接获得澳大利亚国籍,因为从技术层面上讲,他们出生时尼尔不是澳大利亚公民。
根据这项被废除的法律而失去公民身份的人可以申请恢复国籍,需要支付210澳元的费用,并需要证明他们“品行良好”。
这个过程不仅花钱还耗时费力。尼尔夫妇说,他们在这件事上花了数百个小时和数千澳元聘请移民律师,试图解决问题。
尼尔先生父母表示,他们一家将继续推动政府修正这一问题,帮助其他受影响者恢复国籍。
本文转载自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中文,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