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江歌案上热搜:刘鑫拿不出70万赔偿金,被法院限制消费,沦为"老赖"(组图)
最近,2016年留学生江歌案的后续——母亲江秋莲在国内以生命权纠纷对刘暖曦(原名刘鑫)提起的诉讼案,有了新进展。
图源:网络/江秋莲(左)江歌(右)
12月底,江歌母亲江秋莲(微博号@苦咖啡-夏莲)公开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
一、在案发前刘暖曦阻止了江歌报警;
二、在案发前刘暖曦受到陈世峰的威胁后要求江歌等她一起回家;
三、在案发中刘暖曦锁闭了江歌的家门,阻断江歌的逃生之路;
四、在案发中刘暖曦知道江歌在门外受到了伤害,而未对江歌施救;
五、江歌并没有拿陈世峰10万日元,陈世峰当晚的杀人目标是刘暖曦。
图源:澎湃新闻
详细内容如法院判决书截图所示:
也就是说,刘暖曦不仅要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69.6万元(人民币),还要支付二审案件受理费等,总计超过70万元。
上诉人刘暖曦 图源:微博@法治在线
1月初,刘暖曦因在微博发表打赏文章,想靠网友众筹70万赔偿款。
结果被新浪微博平台永久封禁账号。
之后,江秋莲并没有在判决限定日期内拿到赔偿金,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手拿判决书的江秋莲 图源:极目新闻
1月11日,刘暖曦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万元。
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那么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图源:微博
1月16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刘暖曦发布限制消费令。
因刘暖曦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对刘暖曦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实施高消费,不得买房、买车、旅游度假、乘坐飞机和高铁、子女就读私校等。
图源:微博
对此,江秋莲在微博发布消息,请广大网友帮忙监督刘暖曦的消费情况。
图源:微博
网友们纷纷参与讨论,称刘暖曦为“老赖”。
“青岛不知道,宁波这边老赖是会在公交车上播放的,我最喜欢看。”
图源:微博
“我要是她父母,给女儿交齐赔偿款让她为自己的错误买单结束,以后正常生活算了,不然做一辈子老赖啊!”
图源:微博
这起持续长达数年之久案件,在江歌母亲的不懈努力之下,终于让大家看到了属于江歌的正义,属于刘暖曦的恶果。
道德和法律的重合,就是最好的结果,有良心的人不会希望看到刘暖曦爽快地拿出70万,快速地重新回到正常生活,轻松地做回普通人。
刘暖曦 图源:澎湃新闻
江歌母亲这么多年来有多么辛苦,刘暖曦就应该有多么狼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