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十条”防控新政:接受病毒成为流行病的事实,非重症不就医(组图)
在封控三年后,国内疫情管控终于逐步放开。感染人数急速攀升的今天,非重症感染者是应该选择居家还是去方舱集中隔离?这原本不应成为问题的问题,依然在困惑着公众。
作为一个常年往返于中美两国的“商务人士”,过去两年我经历了感染新冠、无数次航班熔断、并在上海被集中隔离四次等遭遇。
除非重症才需要就医
2020年7月10日(周五),我从中国返回美国家中。后一周的周四,我感觉浑身肌肉酸痛;因之前一天(周三)我女儿已经有轻微发烧症状,我怀疑是感染了新冠。回到美国早晚是要感染的,但我没想到这么快。
美国检测新冠病毒不那么容易,网上预约,通常要排到几天后,一周都不一定拿到结果。我女儿约到一个地方做了检测,被告知7天左右出结果。
随着出现轻微发烧并失去嗅觉,我更肯定自己是新冠感染。第三天女儿的结果出来,是家里最早确诊感染的。我爱人(无症状)在工作的医院做了检测(家中有出现新冠症状者同住,公司有此要求),结果为阴性;直到又隔了一天出现类似症状再去检测时才确诊阳性。那时我除了嗅觉尚未恢复,其它的症状基本都已消失,检测结果也显示为阳性。
溯源也很简单,女儿在接我回家的第二天去参加了一个家庭聚会,参与聚会的来自纽约的一对夫妻当时已经有症状,聚会第二天返回纽约检测确诊感染。
从时间上计算,周六我女儿暴露于病毒,后面3天左右是潜伏期;这期间我先被感染,进而全家被感染。根据美国疾控的要求、这种情况要居家隔离,除非重症需要就医。
我和家人均没有需要去就医的严重症状,只是在家服用一般感冒药物缓解症状。确诊感染后最关心的问题是何时算康复、可以出门。打电话给医生,被告知是症状消失5天后,疾控的答复则是2-3天即可。
其实说不出门,指的是不去人多的购物商场等公共场所,并非真的家门不出,在附近街区散步还是可以的。
外出时戴着口罩,防止病毒传播给别人,这也是其它呼吸道传染病如流感的指南性操作。隔着马路和邻居聊天并告知自己被感染了,邻居也没被吓跑。
康复后我要返回中国,但因中国限制持有商务和旅游签证的外籍人士入境,由此进入等待期,直到9月底重开两类事由和相应签证的外籍人士入境。不走运的是,我的签证就在那天过期了。再次走完领馆的所有申请程序,拿到签证并购票登机,已是2020年12月底。上海入境后,开始了疫情以来在中国入境的4次集中隔离的第一次。
那时的政策还是14+7+7,入境地集中隔离14天,目的地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后来发展到国内一些地区对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者中高风险地区的民众也采用类似管控措施。
从那时到现在,我9次中美行程,中国入境4次,4次被集中隔离;入境美国5次,但没被任何形式隔离。即使隔离,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哪种能更好地应对疫情?
早期的认知已经不适用当下
在疫情三年之后的今天,讨论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科学范畴,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境地,并且每种措施的支持者都声称自己掌握科学证据。但抛开口水战,我们不妨从另外的角度理解这个问题。
首先看隔离是否必要。美国疾控中心对哪些传染病分别需要什么程度的隔离措施有明确规范,但集中隔离在美国传染病史上只有1918年大流感期间实施过。
疫情刚开始后不久,WHO主任谭德塞访问北京,看到武汉等地疫情在严格管控下被遏制的情形,盛赞中国的抗疫措施。疫情初期,中国采取的一些措施,包括隔离,从医学角度看没有什么大问题。
因为在面对一种新的传染病,尤其感染后导致特定群体高死亡率(现在我们清楚认识到新冠基本上只在老年人和基础疾病患者群体有较高的死亡风险)的时候,除了支持性治疗和观察研究外,我们能做的有限。
人类缺乏对这种病毒的认识,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更没有疫苗,但可能有的是恐慌和民众对医疗机构的挤兑压力。
建立收治感染者的方舱医院,并非中国首创,早在百年前的大流感期间就已经开始。而获取第一手关于新冠病毒和患者的资料,及时发布病毒序列,探索和建立新冠肺炎诊疗手段和标准,中国在这些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
但随着疫情在世界范围内的爆发,各国政府迅速投入医疗资源,在掌握病毒流行规律后,制定出相应防控措施。特别是经历过2020年第一波感染和死亡高峰后,疫情形势逐渐明朗。英国率先于2021年中旬解除大多数紧急状态下制定的防疫限制,随后多个国家和地区跟进。
时至今日,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民众生活基本已恢复到疫情前的状态。欧美等地从去年就恢复大型体育比赛,包括正在进行中的卡塔尔足球世界杯,都是疫情实际意义上几近结束的标志。
在此背景下,如果继续坚持疫情之初和中期的集中隔离,积极意义就极为有限了。
不要迷信方舱式的集中隔离
再来看集中隔离对遏制疫情蔓延是否更有效。
2003年SARS疫情的爆发和最终结束被归功于严格实施的防疫措施。我们没有从SARS疫情获得更多的科学防疫认识,反而增强了人类可以靠严格防疫能够消灭各种病毒的“信心”——它实际上是一种错觉。
人类的社会属性让感染人的病毒也有了社会性,理论上,切断了社会活动病毒也就无法传播,这是支持并主张集中隔离的人的主要理论依据。
支持集中隔离方案的人们经常拿新冠疫情初期的香港当作成功的例子,把这个人口密度高、且和大陆有密切经济文化和人员交流的地区当时没有爆发大规模疫情归功于集中隔离措施。但看一项政策是否有效,不仅要正着看,也要反着看;不仅要看预测,更要看总结。
三年后的今天,我们可以回顾审视香港的集中隔离政策是否有效。香港地区和中国大陆一样,疫情开始以来,对入境和本土阳性患者均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在经历了今年上半年疫情爆发之后,最近香港基本上恢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疫情管控政策不断放宽。
在此有必要对比提及另一个城市新加坡。无论在人口规模、人口密度、人口结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新加坡和香港都非常近似。数据表明,新加坡和香港报告确诊感染人数近似,都在201-220万之间;但香港报告累计新冠死亡10731,新加坡为1703。感染死亡率有6倍以上的差别。
那么,是因为防疫措施上新加坡更为严格吗?其实不然,尽管两个地区最初都实施了严格的入境隔离政策,但新加坡对本国常驻居民并无集中隔离政策要求,对外来劳工也仅要求感染者在住所自行隔离。
那么,是新加坡疫苗接种率更高吗?也并非如此,香港疫苗接种率也不低。但要提到的是,新加坡和香港接种的疫苗种类是不同的,前者几乎都是mRNA疫苗,而香港相当一部分民众接种的是灭活疫苗。
集中隔离政策支持者还强调过另外一个理由,那就是大陆城市人口密集。但大陆有多少城市的人口密度超过香港和新加坡?更重要的一点是,没有证据表明居家隔离做不到的在集中隔离点能做到。
支持集中隔离的人常引用的一条证据是社区环境、家庭通风、下水条件等无法确保周围居民的安全,采取集中隔离的策略是考虑到现实的情况。真是这样吗?
就以入境集中隔离为例,上海三月底疫情大规模爆发的源头之一就是入境隔离酒店。笔者四次入境隔离有三次向管理人员投诉房间时不时飘进来烟味,说明像酒店这种集中隔离点根本做不到独立通风和独立上下水。况且目前并未找到可靠证据证明新冠能通过这些渠道传播。
在环境条件方面,有些地方的实际情况甚至与集中隔离支持者认为的相反:很多方舱和隔离点临时搭建或改建,卫生条件堪忧,且方舱式的集中隔离更可能增加其它传染病交叉感染的机会。
疫情初期,多数国家采取的一些限制社会活动的措施其实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压平感染曲线。也就是,在事态不明朗的情况下保护医疗资源不被新冠患者挤兑而出现其它疾病患者得不到救治的情况,而并非为了消灭新冠病毒。
接受病毒成为流行病的事实,找到最佳的防控措施,允许感染在可控前提下发生,避免医疗系统不堪重负。
时至今日,新冠防疫手段百出,但遗憾的是,管控的目的是遏制病毒传播,但管控的对象却是人,新冠病毒漫无目的地在变异。通过隔离手段切断病毒传播的努力,随着病毒从阿尔法到德尔塔再到当前的主导毒株奥密克戎,逐渐失去了原有的有限效果。
感染新冠后是否可以居家?最近网上一些“专家”在讨论的这个问题让笔者无言以对。呼吸道疾病感染后本来就是建议居家,把确定性的内容加个问号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