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血馒头吃个没够?对核酸造假,都该跟北京学学(组图)
张核子、张姗姗这两天被扒了个底掉儿,出身履历、基因加盟、核酸检测,深圳带停机坪的别墅……
大家的文字、评论里都带着火,抗疫这么难,跟这些造假、赚钱到手软的人有没关系?
大家的疑问包括:
1. 这公司为啥能精准踩点?
2. 不断被处罚,为啥又屡屡能中标?
3. 核酸造假到底该怎么处罚?
张核子旗下的公司这两年被查出的问题不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就汇总了一张表:
看完啥感觉呢?这个处罚力度……
1. 两次“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核酸采样工作”,一次罚了5万,一次罚了2万;
2. “伪造医学文书”,罚款2万;
3. 消毒不合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分别罚款9000元和4500元;
4. 报告审核人和实际审核人不符,罚款3500元;
5. 2020年四月在济南的罚款未公布,今年11月兰州的检测问题说是要“严肃处理”,现在还没出结果,其余的处罚基本以警告为主。
6. 里面最恶劣的一次,是2021年1月谎报检测结果,对公司的处理结果是“暂停核酸检测业务”。
这是个啥事呢?
当时邢台市隆尧县开始第二轮全员核酸,委托的是济南华曦,当时检测了42万份核酸,1月14日,采样完成,然后华曦的翟姓工作人员就跟当地卫健部门说,全阴性,没问题。
但当时样本还没送检呢,结果15日晚上查出阳性。
这对当地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他们只好从医院抽调人手,给全县40万人又做了一遍核酸,劳民伤财。
当然,最后的结果也不仅仅是暂停核酸检测,当地卫健委之后加大了巡查力度,华曦因为医疗废物处置问题被罚了1000元,公安也介入了,翟姓工作人员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也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至于公司,基本毫发无伤,虽然济南华曦有谎报的黑历史,但一点不妨碍华曦在多地的核酸采样中屡屡中标,对公司顶层的张核子更是一点影响没有。
这10几次处罚,总共罚款10.7万,跟公司此间获得的巨额收益不在一个档次。
张核子的公司自己说已经做了7亿次的核酸,按2.6元的最低标准计算,营收也达到了18.2亿,有人估算他从核酸检测中获得的收入超过45亿。
这么看,10万多的处罚肯定是不疼不痒的。
当然,这里面有个问题,疫情虽然已经三年,但像谎报结果这样的事还是依据行政处罚做出的,相关部门做的处理肯定也是有依据的,你觉得处罚轻了,但重罚的依据呢?
不过很多事,就怕对比,举几个例子吧。
前几个月国务院搞了第九次大督查,有些地方的处罚结果上了热搜,比如:
1. 3月份,陕西铜川一个煎饼店买了一瓶芥末油,单价5元,监管发现该芥末油未标明生产日期,而且店老板在买油时没有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认定违法所得1.6元,对,你没看错,1.6元,罚款5000元;
2. 第二事更有名,一家蔬菜粮油店从农贸市场买了7斤芹菜,2斤被监管拿走检测,剩下的5斤卖了20块,纯利不到10块,因售出的芹菜已无法追回,且店主无法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最后监管决定罚款6.6万元;
3. 还有一个超市出售4板过期酸奶,案值60元,被举报后罚款2万元。
类似的事还不少,这些店主肯定是有问题的,但被国务院督查主要是因为“过罚失当”,罚款数额与违法所得的比例达到100倍至200倍,个别案件超过3000倍。
一个粮油店一年纯利能有多少?5斤芹菜挣10块罚6.6万,确实有点狠了。
咱们天真的横向参考下,如果比照这标准,当初华曦在隆尧县谎报结果,县里不得不重新检测,两次花费按最低标准算也得200多万吧,那罚个100倍,是不最低也得罚2亿?
如果说上面这些处罚涉及食品安全,严一点能理解,那看看下面这个跟疫情相关的。
8月份,大庆有个商户花1.2元/斤进了土豆,开始售价1.4元/斤,后来涨到2元/斤,被执法人员发现价格高了,一算,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
执法人员认为,这商户借疫情哄抬物价,情节恶劣,拟处以30万元罚款。
售价2元的土豆被罚30万?大家立刻就不淡定了:
“1.2进价,坏的、残次的、水分流失的,土豆上的土,加上人工,2元良心价了”;
“这个有点过分了!作为消费者觉得这个价格还算合理”;
“作为一个消费者都觉得这样的卖价不高啊,大家都知道,蔬菜损耗很高的”…….
不过,转过天来,执法人员就解释了,处罚都是有法可依的:
“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指挥部发布的司法公告,为保持疫情期间的市场稳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购销差价超过30%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物价行为依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罚款额度也是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做出的,没毛病。
那问题就来了,同样是破坏抗疫,到底是2元/斤的土豆危害大,还是谎报核酸结果的危害大?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结果卖2元/斤的土豆被罚30万,另一个基本毫发无伤。
这就难怪大家要议论了。
于是,很多人提问了,像谎报结果这种事,不该追究刑事责任吗?不该加大处罚力度吗?
有法律界人士就说了,核子华曦相关违法行为大部分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上升到刑事处罚的可能性不大,其中部分违法行为,有可能涉及到刑事处罚,比如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但需看调查的结果。
可能很多核酸公司看到了这种处罚力度,也看到了核酸检测的暴利,怎么选择就不用说了,无良者造假也不足为奇了。
在这一点上,各地真的应该跟北京学学。
北京怎么干的呢?看三个案例。
1. 北京朴石医学是2020年11月20日成立的。
今年5月,北京疫情比较严重,这时候朴石医学出幺蛾子了,他们的原始检测数据明显少于样本检测数量,因为这个问题,他们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吊销了,很多地方到这一步就止步了,北京没有。
之后公安立案侦查,把包括公司实控人周某某、法定代表人武某某在内的7个核心都给抓了,11月18日,检察机关对这些人提起了公诉。
2. 公安在侦查中还发现,另一家搞核酸检测的北京金准医学问题也不少,他们违规将多区采集的“5混1”“10混1”核酸样本,采用多管混检的方式进行检测,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
结果,公安也对这家公司立案侦查,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等17个公司核心都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在这案子还在侦办中。
3. 对公司处罚之外,一些提供便利的公职人员也牵涉其中,比如与朴石同天被提起公诉的还有房山区卫健委原副主任、医政科原科长和医政科原三级主任科员等三人,都涉嫌职务犯罪。
这才是一个该有的力度吧?
不能出事就是临时工背锅,谎报就是工作人员疏忽,放任那些有黑历史的机构继续执业、让那些实控人拿走暴利,然后全社会承担后果?
都说抗疫是场硬仗,像谎报核酸这种行为,放在战场上跟叛徒、汉奸一个性质,锄奸队早一枪一个崩了。
一晃三年,老百姓该居家居家,该隔离隔离,有人耗光了积蓄,忍了;有人数月无收入,忍了;有人父母子女不能相见,忍了;有人生死不能离别,也忍了…..
大家盼的,不就是早日恢复正常吗?
但偏偏有些蛆虫,不放过每一次危机,人血馒头吃个没够?
是时候了,该拿出一些狠手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