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只“老虎”被判死缓、终身监禁!受贿3.52亿却只交代数千万,试图蒙混过关(图)
11月8日,中国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刘国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刘国强受审
退休三年后被查 曾花巨资跑官买官被骗
刘国强是中共十九大后辽宁的“第二虎”,受贿3.52亿余元,此前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强被查。
2020年7月13日,退休已3年多的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国强被官宣落马,去年1月被开除党籍。去年8月19日,刘国强受审。
据公开简历,刘国强,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曾在本溪钢铁集团公司任职近30年,随后历任本溪市市长、2001年至2013年任辽宁省副省长,后转任省政协副主席,2017年1月退休,2020年7月被审查调查。
2005年2月14日15时03分,阜新矿业集团公司孙家湾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事故,共造成214人遇难。因为那起事故,时任辽宁省副省长的刘国强曾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据梳理,刘国强是首个被指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的“老虎”,也是去年首个被通报涉家风问题的中管干部。
通报显示,此人除了收礼敛财、对家人失管失教、违反保密规定等,还存在诸如初心不正、思想不纯,与党离心离德的问题,以及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毫无道德底线,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观念,在分管领域擅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通报称其“在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曾“避重就轻”试图“蒙混过关”
尽管法院指出刘国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但根据中纪委披露的细节,刘国强最初曾试图“蒙混过关”。
电视专题片《零容忍》中披露,刘国强“一开始对自己的错误认识不足”。当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办理另一个案件过程中发现刘国强受贿线索,经初核后对刘国强采取留置措施。当时刘国强表态会向组织坦白全部问题,但实际上是避重就轻。
中纪委工作人员赵锋介绍,刘国强陆陆续续交代了一部分涉嫌受贿的问题,“数额比较大,数千万。达到数千万以后,我们发现他就有种试图蒙混过关的心理,他就不再交代新的问题了,而是要与我们办案人员周旋。”
对于自己的受贿行为,刘国强却一度表示“没有感到太多的负罪感”:“他们给我的钱,心里始终老觉得有点儿应该似的,都是我帮助他们由小到大发展起来了,他们发自内心感激我,给我钱。”
刘国强一方面思想上回避、粉饰自身问题,一方面又有很强的侥幸心理,做了不少对抗组织调查的准备。他将自己收受的一些钱款,转移到自认为与他交好的老板处,并要求“如果组织调查你,你什么都不要说,我是什么都不会说的”。实际上,审查调查过程中,这些涉案老板很快交代了与刘国强之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
被判死缓的“老虎”还有他们
梳理发现,除刘国强外,此前,已有一些官员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这其中包括敛财6.46亿余元的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受贿4.4亿余元的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敛财超2.4亿的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受贿4.49亿余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以及敛财超7.17亿余元的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 等人。其中,邢云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首个适用终身监禁的正部级落马高官。
另据统计,中共二十大后,已有8“虎”被逮捕,其中包括卸任4年后被查的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远良。
孙远良
据梳理,刘国强与孙远良有过工作交集,刘国强2013年1月当选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孙远良与他同在省政协搭班子4年。
孙远良也是两年来第4名被查的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此前,刘国强、李文喜、薛恒分别于2020年7月、2021年1月、2021年8月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