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厦门禁飞无人机10天 违者或追究刑责(图)
根据福建省厦门公安局3日发出的公告,为确保第22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安全顺利举行,本月3日至12日期间,未经依法审批,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在厦门起降无人机、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违者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公安3日发出公告,在第22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厦门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未经依法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厦门行政区域内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飘物。
公告提到,因应急救援、气象探测、人工影响天气以及投资贸易洽谈会宣传等活动,确需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飘物的,应按照规定及时报请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
根据公告,当局将会同民航、气象、体育等部门依法落实相关安全管理监督责任,可要求相关单位、人员对其管理、使用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予以临时封存。
公告强调:“必要时,当局可依法采取临时封存措施,对有关起降点和升放点予以临时关闭。对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等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公告,民用小型航空器包含了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等有人驾驶航空器,以及无人机、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空飘物则包含了热气球、飞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