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卖20元的芹菜被罚6.6万元!中国地方财政吃紧频爆“花式罚款”乱象,胡锡进硬怼官媒(视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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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陕西省榆林市近日传出有菜商贩售5斤芹菜后,因抽检不合格遭重罚人民币6.6万元,引发中国社会热议。官媒《中国市场监管报》发表评论文章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作辩护,《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硬怼。
事实上,中国地方政府乱罚钱的状况近年来层出不穷,引爆不小民怨,有专家直言,这是因为地方财政吃紧所致。
花式罚款屡见不鲜
综合中媒报导,近年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指没有法律依据,靠职权强行收费)”的“三乱”状况在中国社会饱受诟病,有数据更显示近年来中国多地罚没收入明显增加。
卖芹菜收入20元被罚6万6
8月27日,话题#商贩卖芹菜收入20元被罚6万6#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关注。
陕西榆林罗某夫妇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去年十月的一天,他们购进7斤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2斤进行抽样检查。一个月后,他们接到检验报告,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
粮油蔬菜店主罗某表示,被告知芹菜不合格后,要提供进货的票据,罗某称当时票据丢了,也找不到了。
涉案的7斤芹菜中,除2斤用于抽样检查,剩余的5斤,夫妇俩已经以每斤4元价格售出。
处罚决定书认定因涉案芹菜已售出,无购买者信息无法召回,罗某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做出6.6万元的处罚。
粮油蔬菜店店主表示,自己也肯定有点错误, “但我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挣回6万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面对督查人员,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承认 “芹菜案”确实存在问题,在处罚上过罚不当。
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发现,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五十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就有二十一起,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
货车司机罚款包月,还能“讨价还价”
另据中青网7月16日报道,在山东省成武县,一些大货车司机和当地交通运输局建立了“合作”关系,司机们预交当月罚款,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各中队则保障“客户”的货车无论是超载还是超高,在1个月之内,都可以畅通无阻。
相关视频显示,成武县交通局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对大货车司机邵先生说:“上路啥的我都给你安排,你放心好了,这边的事我都给你安排好。合作愉快,随时电话联系。”
邵先生称,他们的货车途经成武县时,当地交通执法部门给办“月票”,根据车型情况,每台车收费1000元/月或2000元/月,“不缴的话他就拦住你的车扣到停车场罚款”。
办理“月票”时还能讨价还价,邵先生询问能否“缴10个车的钱,照顾12个车”,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可以“优惠”1000元。
2021年,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多地暗访时发现,部分交警为完成“创收”任务,对过往货车司机随意罚款、“一刀切”式罚款。暗访画面中的一位货车司机表示已经习以为常。
有地方罚款占公共预算收入1/3
2021年4月,《半月谈》报道,北方某山区县一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才1亿多元,但令人吃惊的是,当地交通违章罚款一年竟“创收”了3000多万元,撑起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3,更有“领导要钱就找交警等执法部门”的说辞。
网友吐槽:赤裸裸的敲诈勒索
“夫妻俩卖20元芹菜被罚6.6万元”事件连上热搜榜。
《中国市场监管报》今天还刊发一篇为榆林五斤芹菜罚6.6万元进行辩护的文章。
文章重点强调,被罚者提供不出进菜的“源头”证明(商户表示进菜发票丢了),导致以下危害:“看似问题芹菜仅区区7斤,那上游批发商购进了多少斤问题芹菜?种植环节又涉及多少斤问题芹菜?这些问题芹菜又都流向了多少餐桌?何时才能彻底清除这些问题芹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这一切,也都因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导致问题芹菜无法得到有效追溯,致使食用农产品全链条监管沦为空谈。”
对于这篇文章,环球时报前总编胡锡进对此表示不敢苟同,胡称,法律是严厉的,但它不会与常识、常理、常情作对。榆林市这家被罚的是夫妻小店,不是大卖场或者连锁店,直觉就告诉人们:对这家小本经营者卖出五斤芹菜获20元不适用于5-10万元的处罚。
胡锡进质问《中国市场监管报》,对于进菜的“源头”问题,如此严重的风险,怎么能仅仅依靠一家个体商户提供的线索去追查呢?难道当地市场监管局不应该通过多个线索寻找农药残留超标菜的源头和供应链吗?
除了胡锡进,网友们也几乎一边倒向商贩夫妇,认为罚款太重,有网友甚至批评称这是“敲诈勒索”。
关于交通罚款乱象,网友们也是深有同感,大家纷纷吐槽自己遭遇的各种奇葩经历。
财政紧张引发“罚款冲动”?
对于中国各地层出不穷的花式罚款乱乱象,有专家直言,这是因为地方财政吃紧所致。
微信公众号“侠客岛”8月19日发文称,随着罚缴分离、对执法机关全额拨款、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落地,当年的混乱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但尚未完全根治,尤其是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地方财政吃紧时,借罚款搞创收的老毛病很容易复发。
文章说,这些地方政府的“罚款冲动”,主要源于“缺钱”的现实困境。
湖北省统计局原副局长叶青表示,多地出现“以罚款进行创收”的案例有必然原因,近年来,受到疫情、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因素,地方财政收入不断下降,一些地方政府就会通过罚款来增加财政收入。
为了遏制滥罚款行为,8月17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严格禁止以罚款创造收入,杜绝以罚款作为绩效考核指标。
不过舆论认为,要想抑制地方政府“罚款式冲动”,关键还是要消除监管盲区,让各职能部门在罚款时做到有法可依,透明执法,降低地方上的罚款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