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力鼓励生育人们反应冷淡,社会在惩罚生育(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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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意见》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和服务管理等7个方面,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提出20项具体政策。
此次17部门的这个《指导意见》可以看作是2021年8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具体落实方案。
当下中国人口形势严峻,8月1日,求是网刊发了中共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的文章《谱写新时代人口工作新篇章》。文章指出,新时代我国人口发展面临着深刻而复杂的形势变化,人口负增长下“少子老龄化”将成为常态。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随着长期累积的人口负增长势能进一步释放,总人口增速明显放缓,“十四五”期间将进入负增长阶段;二是生育水平持续走低,近年来总和生育率降到1.3以下,低生育率成为影响我国人口均衡发展的最主要风险;三是老龄化程度加深,预计2035年前后进入人口重度老龄化阶段 (60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30%) ;四是家庭小型化,2020年平均家庭户规模降至2.62人,较2010年减少了0.48人,养老和抚幼功能弱化。
所以,用政策提振生育愿望,对与优化中国人口结构,有着时代紧迫性。
不过,从舆论上看,人们普遍对生育政策表现出无感。一方面,生育行为,涉及方方面面,对家庭来说,是一种观念驱动,而不是像商业行为、投资行为那样是理性驱动的。所以,政策很难有立竿见影的效果,而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只要坚持政策的战略方向,加大力度,最终能影响到人们的行为。
另一方面,这反应了政策力度还不够。
所有的生育政策中,住房政策是最重要的,此次《指导意见》也提出,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发挥好税收、金融等支持作用等3项措施。但应该看到的是,此次《指导意见》的重点是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公租房精准保障的力度。
2012年时,浙江大学不动产投资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与《小康》杂志进行了一次联合调查,涉及4个一线城市、2个直辖市、26个省会城市和8个重点城市,共计40个城市。在40个城市排名中,长沙以90.1%的居民拥有住房率位居榜单首位,上海以67.9%的比率排于末位。其余调查城市的居民拥有住房比率均在70%至80%之间。所以,公租房能影响到家庭占比不大。
处于生育阶段没有房子的家庭比例就更小了。中国的很多市民权益都与房地产挂钩,比如最重要的权益,上学,就要住房与户口高度相关。这就使得购房往往成为婚姻的前提,生育家庭住房拥有率就会更高。一旦有了房子,在人均居住面积上,就没有公租房的资格了。而且,在中国城市,人们都普遍对孩子采取精养策略,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孩子的家庭一般来说在经济上都不会很差。在家庭人均收入上也会超出公租房的标准。
所以,用公租房政策来推进生育是一种政策上的错配。
另外,还应该看到,目前在最重要的贷款、税费政策上,对生育仍然是惩罚性的。
一般银行在审批住房贷款申请时,都“认房认贷”。“认房”,以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所显示的住房套数为准;“认贷”,以征信报告显示的房贷是否结清为标准,有些地方,比如上海,即便前一套贷款结清,只要有过贷款,也算二套。认定为二套后,首付比例、贷款利率都会变得更高。
以一个家庭最常见的路径为例,一般是夫妻先贷款购买一套房,初次购房,往往较小;接下来,生育第一个孩子,再过几年,夫妻的收入更高了,第二个孩子出生,祖辈来帮忙带孩子,改善居住条件成为必须。这个时候,他们会被“惩罚”——凡是贷款买过一套房,那怕先卖掉,再购入第二套房,名下已经无房,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时,就会被视为第二套。
这本是一个生育二孩、三孩的基本生活所需的改善型需求,但却会被视炒房,首付比例会从30%提到70%,税费也更高。如果贷款300万,30年还清的话,利率提高10%,相当于每个月要多支出1000元。30年接近多支出30多万元,显然这是一笔巨大的罚款。
如果每个月多1000元还能接受的话,那么,更高的门槛,则来源于首付。被认定二套之后,首付会从30%提升到70%,如果是一套500万的房子,这相当于要多付出200万的现金,这对于大多数家庭,是一个短期内无法翻越的门槛,生育的欲望就此打消。
即便家庭经济收入高,存够了钱,翻越了这个门槛,也要遭遇“罚款”。更大面积的住房,会遭遇更高的税费。这些更高的利息开支与税费,都形成了一种实质上的惩罚。
房住不炒的前提是住,充分满足生育家庭的居住需求,也是对房住不炒政策的落实。要避免“不炒”抑制住的合理需求,进而抑制生育意愿的局面。
用政策支持生育,在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税收、社保等政策适当向生育子女的家庭倾斜,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是当下的政策大趋势。
但是,应该看到的是,生育政策的效果周期长,从生育一个孩子到为社会作贡献,起码要20年左右。这跨越了政府的任期。而且,人口是全国流动的,今后向大城市聚集仍然是不可逆的规律,孩子长大后可能去外地。
所以,对地方官员来说,把钱花在支持生育上,远不如用钱刺激当下的本地经济更划算。地方政府很难有鼓励生育的长期的、强烈的动机。现在中国各地促进生育的政策普遍很弱,力度强的地方很少。
从动机与收益,以及理性的长期性来说,只有中央政府才是这些生育福利政策的受益者,所以生育补贴必然是全国性政策,也只有从国家层面的财政支出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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