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知名烧肉店老板娘被人散播裸照,背后黑手竟是前男友(图)
据台媒报道,澳门籍黄姓男子与台湾台中市黄姓女子曾是男女朋友,两人分手后,女方马上与台中市拥有2家烧肉店的陈姓男子结婚,黄男找来吴女等人帮忙,在去年1、2月间,前往陈某经营的两家烧肉店,破坏店面玻璃、栏杆,并散布印有黄女下体、「3P实录」等诽谤文字的传单,一审依毁损、妨害秘密,判涉案吴女7个月、邱男3个月徒刑,可易科。
判决指出,陈姓男子在台中市西区、南屯区经营两家烧肉店,小有名气,曾获媒体报道,而黄女是陈男妻子,不过黄女在婚前结交的澳门籍黄姓前男友(未到案通缉中),因不满黄女在分手后与陈男结婚,以18万元代价,与吴姓女子(40岁)谋议,以每名帮手4万元至6万元不等代价,找人前往黄女与丈夫经营的烧肉店报复。
黄男先用telegram将过去交往时拍摄的黄女下体的照片,附上「○○老板娘3P实录」、「全台发行」、「烧肉店黑心夫妻」、「男的黑心钱绿帽常戴、女的做婊 仔骗钱兄弟」等文字后,制作成传单电子档,在去年1月27日晚间,传送给吴女。
吴女收到档案后列印成纸本,与绰号「恐龙」、「猴子」、邱男(31岁)、杨男(未到案通缉中)、林男(另案简易判决处刑),在去年1月28日至2月7日间,分别前往两家烧肉店,破坏店面玻璃、烧毁栏杆束条,另在店门前散布写有诽谤文字、黄女下体的传单,黄女与丈夫发现后报警,警方循线查获吴女等人涉案。
一审审理时,吴女承认犯行,而邱男则辩称,散布的传单上只有看到文字,没有看到黄女下体的照片,不过不被法官采信,将吴女依毁损、妨害秘密罪,判刑7个月,邱男则是依妨害秘密罪,判刑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