噩梦!美国10岁女童被强奸后怀孕,法院居然不准堕胎(组图)
这两天,一个10岁女童的遭遇,点燃了大半个美国的怒火。
在美国高院推翻Roe v. Wade案裁决的第三天,印第安纳州Indianapolis的妇产科医生Caitlin Bernard收到一个求助:
俄亥俄州一名10岁女童被强奸后怀孕,向当地法院申请堕胎,却惨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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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名女童已经怀孕6周零3天,但是在她的家乡俄亥俄州,怀孕超过6周以上就不能堕胎,因此她没有资格接受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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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当地几个支持堕胎团体曾发起诉讼,试图推翻6周的堕胎禁令,但是法院依然拒绝叫停,因此她不得不转去附近的印第安纳州求助。
不过恐怕很快,跨州堕胎这条路也被彻底堵死。
前不久,辛辛那提地区的共和党议员Jean Schmidt提出全面禁止堕胎的法案,她预计法案能通过州两院:"我相信我们在两院都有票,而且我们得到了州长的全力支持。
禁止俄亥俄州的大多数堕胎,强奸乱伦也不例外
提供任何堕胎服务都可能导致四级重罪指控。但法律允许被告进行辩护,他们需要提供堕胎妇女的医疗需求的书面证明,以及另一名医生的证明,他们进行堕胎手术只是为了挽救母亲的生命。
将协助堕胎的人或机构纳入轻罪范畴,比如说制造、销售或分发用于实施非法堕胎的药物或设备的人,或者一些宣布将支付员工到别州堕胎费用的公司,在法案通过后,都可能涉嫌违法。
Schmidt认为:"强奸和乱伦是丑陋的暴力行为,女性确实受到了伤害,而且这些伤口永远不会消失,我们需要确保她得到所有的爱、帮助和支持。但是,终止怀孕并不能消除这些伤口或伤痕。那个孩子仍然有生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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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密西西比州众议院议长Philip Gunn抛出一个更具争议性的观点,他认为一个被父亲强奸并受孕的12岁女孩,不应该被允许堕胎。
Gunn说,他不认为堕胎法应该对强奸和乱伦做出例外规定,他认为 "生命始于受孕 "和 "每个生命都是有价值的"。
目前,密西西比州允许在强奸的情况下进行堕胎,但乱伦个案除外。
事实上,自从高院作出颠覆性裁决后,大部分州忙着收紧堕胎规定。
虽然截至7月1日,印第安纳州堕胎唯一的限制是,要求诊所询问堕胎女性是否受到胁迫,如果是则属于违法。
因此目前,大部分的堕胎需求在印第安纳州仍然合法,这个女童将很快动身跨州接受手术。
不过这一切,只是暂时规定,很快,印第安纳州也要跟上德州大佬的步伐,准备在7月25日召开特别会议,讨论进一步限制或禁止堕胎的政策。
截至发稿时间前,堕胎禁令生效的州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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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堕胎的州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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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州堕胎暂时合法,后续将由各州参众两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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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州将保护堕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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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这个消息传出后,震惊全美,有网友说,三观都被震碎。
生孩子对一个成年女性的身体来说,这已经很困难了,想象一下一个发育还没完成的孩子要经历这可怕的一切,噩梦啊。
一个10岁的孩子怎么能照顾好一个婴儿呢?显然,这必须由父母来承担,但这对那些没有同意生孩子的人来说何尝不是一个巨大的负担?他们可能无法照顾孩子?
说真的,我只是无法理解这种逻辑。这是一个完美的例子,说明了堕胎的作用。如果不堕胎,你基本上是在毁掉多个生命:这个年轻的小女孩,后来照顾婴儿的人,以及考这个婴儿。18年后,我们会看到 "发现我的妹妹实际上是我的妈妈"。
我认为,如果你投票支持生命和反堕胎,你应该自动被列入收养名单。如果你选择禁止堕胎,你应该为你强迫别人带入世界的婴儿承担责任。我相信他们的反应会是 "我不是那个有性行为的人,这些是后果。"
也许一个10岁的孩子不应该成为母亲?如果我们有办法安全地解决这种情况就好了......
所有俄亥俄州的政客都应该为此感到羞愧,但他们没有。他们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自豪。
他们对一个10岁的强奸受害者,没有生下一个强奸犯的婴儿感到不安。
记住,这个受害者可能是你的女儿。今后该怎么办,你们好好想想吧。
不敢想象这个女童今后会经历什么样的人生,多么希望这个让人心碎的消息,是个Fake News.
小伙伴们对于这次Roe v. Wade裁决被推翻怎么看?这个女童的遭遇会让你改变初始看法吗?欢迎大家积极留言,咱们评论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