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睡午觉他兽性大发,硬上懊悔赔30万轻判1年6月(图)
台中1名人父和前妻共同扶养3名年幼孩子,但他明明已经离婚,探望孩子时却克制不住衝动,兽性大发朝睡午觉的前妻伸狼爪,不顾对方反抗硬上得逞,一审考量他赔30万元和解,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减刑后判最低刑度1年6月,男子上诉再求轻判,二审认为无理由驳回,可上诉。
检警调查,男子和前妻前年8月离婚,去年7月24日他到前妻租屋处探望时,见对方躺在床上睡午觉竟起色慾,走到床边压著她不顾前妻惊醒反抗,仍仗著气力扯掉衣服、内裤硬上得逞。
女子遇害不甘受辱报警提告,前夫落网后在警询、侦查及审理时均坦承不讳,并提出相关验伤证明;台中地院一审认为,男子犯后赔偿前妻30万元和解、获得原谅,考量他具悔意,手段和残暴的性侵有别,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减刑后,依强制性交罪判他1年6月。
男子不服上诉,主张他和前妻共同扶养3名小孩,各自才9岁、7岁及5岁,请求轻判让他能好好工作,一同和前妻分担照顾3名稚子,维持家庭完整,勿让3名小孩顿失照顾,请求缓刑。
台中高分院二审认为,男子犯刑法第221条强制性交罪,法定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一审已经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减刑,并判处最低刑度,男子再求从轻量刑,显属无据,加上他去年才因酒驾被判刑2月确定,不符合宣告缓刑资格,驳回其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