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感染标准出炉,2类人符合条件可通报确诊(图)
指挥中心今天公布重複感染标准,分为染疫“1到3个月内”及“超过3个月”两类对象,符合特定条件就可由医师通报确诊;至于确诊1个月内者则排除二度感染。
台湾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疫情降温,但最近接连传出有染疫康复者在3个月内出现二度感染的状况,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6月下旬召开专家会议讨论重複感染认定条件。
指挥中心医疗应变组副组长罗一钧今天下午在疫情记者会中公布“COVID-19重複感染之定义及个案处置原则”,考量COVID-19本土疫情社区流行期间,疑似重複感染的个案日渐增加,因此和专家订定出重複感染的认定原则,昨天已经正式发文各卫生局所,供医界依循。
罗一钧表示,这次主要将重複感染个案分为确诊后“1到3个月内”以及“超过3个月”两大类,只要符合特定条件就能由医师认定为重複感染,比照确诊病例卫教及开立药物,并开立居家隔离通知书等,如有需要住院也可比照确诊个案办理;至于确诊1个月内者则排除二度感染。
罗一钧说,个案于染疫康复后1到3个月内,如果再次出现疑似症状,必须符合症状恶化、PCR阳性且Ct值小于27或快筛阳性,可由医师进行法定传染病通报,比照确定病例处理。
至于染疫康复超过3个月的个案,标准则较为宽鬆,他表示,只要PCR阳性且Ct值小于30或快筛阳性,即可由医师评估后通报。
罗一钧指出,未来医师可利用健保系统查询个案先前的检验及诊断结果,用以确认病人是否重複染疫的个案,中央健康保险署下週起也会新增代码,方便医师运用健保卡上传确诊资料。
罗一钧强调,重複感染个案的PCR阳性检体将送到疾管署检验及疫苗研制中心进行基因定序,以利持续进行COVID-19变异株监测,并适时调整防疫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