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就毁容,恶男扑倒女卖家:我想要,她边哭边劝躲过一劫(图)
石姓男子藉由向女子小琪(化名)购买商品的名义到她的工作室,竟趁小琪如厕出来后强行抱住她身体,并恫称“我有刀子,出声就毁妳的容”、“我是通缉犯,有没有钱帮我”,又将小琪扑倒在地说“我想要”,伸手抚摸她腰部,在小琪不断规劝哭求下石男才罢手,没拿取财物就离开。宜兰地院依照强盗未遂罪,处石男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判决书指出,石姓男子向小琪表示要跟她买商品,2021年3月11日凌晨,约在小琪工作室洽谈,过程中小琪上完厕所出来,石男竟把灯关掉、从后方抱住小琪限制其行动,小琪惊声尖叫,石男出言恐吓“你不要说话,我有刀子,如果出声就毁妳容”,并表示他是“通缉犯”,要求拿钱出来帮忙,持续道“前阵子有1个女生不听话大叫,已在她脸上毁容、再多这1笔也没差”。
石男不仅意图恐吓取财,还将小琪扑倒在地,表示“我想要”,“若不配合,将持刀子伤害你脸,想破相吗”,小琪苦苦哀求“我没有办法”并试图道德劝说,但仍被石男搂抱、抚摸腰际得逞,小琪哭著求石男放过自己,并说可以将今天的事当作没发生、不会报警,坚持1个多小时后石男才放弃,还反对小琪说“下次有人约那么晚不要赴约,一个女生这样很危险,今天还好遇到我,遇到别人状况就不知道怎么样了”,没拿取钱财就各自离去。
隔天,石男还传讯息给小琪,表示“妳可以先借我2、3万吗,我要过去大陆了,在那边如果我过得好,我不会忘记妳,我会把钱还给妳,帮我一下可以吗”,要求资助跑路费,小琪决定报警提告。
宜兰地院审理后,石男前有抢夺、强盗、妨害性自主等前科,2007年被判14年6个月定谳,在2016年6月间缩短刑期执毕出监,在5年内又犯下罪行,且正值壮年的石男意图恐吓取财,又想以毁容为要胁性侵小琪,检视工作室监视器影像后,认为与小琪所诉相符,但考量最后石男在小琪规劝下终止犯行,没强取财物就离开,将石男依强盗未遂罪、累犯,处有期徒刑2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