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处新规!“港漂”身处境外也能续签了(图)
近日香港入境事务处公布,由于疫情持续,由4月8日起实施新便利措施,让身在香港以外地方的合资格非永久性居民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此前,申请延长逗留期限的人士在递交申请和领取相关延长逗留期限的「电子签证」(或旧式的标签)时均须身在香港。
因应第五波疫情严峻和预计会持续一段时间,入境处一直积极探讨如何进一步便利身处香港以外地方而因疫情未能适时回港办理延期逗留手续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入境处现已作好安排,并已经于8日起实施新措施。新措施有效期暂定于2022年12月31日届满,入境处会因应疫情发展检视是否需延长措施。
8日起,根据一般就业政策(包括就业及企业家来港投资)、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非本地毕业生留港或回港就业安排、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科技人才入境计划、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以受养人身份居留、修读全日制课程的学生等入境政策或计划来港,此前身处香港以外地方而其逗留期限在四星期内届满的合资格非永久性居民,可按新措施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新措施下,合资格申请人可经入境处网站,或透过其在港的保证人/获授权代表按照现行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流程递交申请:
www.immd.gov.hk/hkt/evisaonline.html
获批的申请人于缴费后可下载延长逗留期限的「电子签证」,而且申请人全程可在香港以外地方办理有关手续及激活延长逗留期限的「电子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