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华社诽谤侨领案上诉驳回,被告狂发匿名信,被令重赔近$70万(图)
(记者吴景亮报道)几年来在华人社区备受关注,诽谤著名侨领周波博士及潘南弘先生的匿名信案件,在2021年2月1日,新州高院颁发的判决书裁定,周波潘南弘起诉得值胜诉,被告程洁必须赔偿潘南弘28万5千澳元,赔偿华人服务社15万澳元,赔偿周波博士20万澳元,此案被告共需赔偿63万5千澳元,并需要支付所有堂费。
随后程洁女士不服裁决,向新州高等法院上诉庭入禀,要求推翻初审裁决。近日新州高院上诉庭的三位法官,作出一致裁决,驳回被告程洁的上诉,维持原判,并裁定上诉人需要支付被上诉人的全部法律费用。至此,流传在华人社区长达四年的匿名信案件,将可以结案。
案情显示,周波博士及潘南弘先生于2018年7月入禀新州高院,起诉华人服务社高龄颐养院前院长程洁女士总共发了超过75封匿名信,诽谤和诋毁华人服务社、潘南弘先生、周波博士及服务社部分职员。
2021年2月1日,初审法官裁定,周波潘南弘起诉得值胜诉,被告程洁被裁定必须赔偿潘南弘、华人服务社和周波博士,共63万5千澳元,并需支付堂费。
被告程洁不服,在14天的上诉期提出了上诉。
周波与潘南弘。
新州高等法院上诉庭的三位法官,于2021年10月29日举行听证会,并于2022年2月24日作出一致裁决。裁决包括:1,驳回上诉。2,上诉人需要支付被上诉人的堂费。
三位法官一致认为:(被告程洁)她不是一个有诚信的人。判决也维持了2021年2月1日的原判,即被告程洁已经发送了所有这些匿名诽谤信件,并对华人服务社、潘南弘和周波的名誉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因此,必须施加惩罚,以制止这些恶意行为。
据案情显示,自2016年11月以来,华人服务社遭受某些人士持续在社区中散发匿名信,诽谤该社高龄颐养院及创社主席兼现任义务执行董事潘南弘先生。其后,该社现任主席周波博士及部分职员也遭受诋毁。
即使是匿名信件,但明眼的人从内容、手法、监控录像及其他间接证据,大致也可以推证写匿名信者的身份。所以,该社依据所收集到的证据,由周波博士及潘南弘先生于2018年7月入禀新州高等法院,起诉该社高龄颐养院前院长程洁女士。
此案的法庭听证会分别于2019年10月16日至18日,及11月1日共四天进行。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宣布保留裁决判词,择日宣判。一直延到2021年2月1日,才公开宣判。
据法官判词表明,被告程洁女士的供词,前后多次出现不合及矛盾,很明显被告是在编故事、说谎话。故法庭有理由认为,被告没有诚信,是不可以相信的人。
而被告在一些匿名信中,假冒别人(陈玲医生)的签名,本身就是一种犯罪的行为。
判词表示,从保留下来的匿名信信封,内容以及被告在澳洲邮局寄信时被录下来的录像等证据,都表明被告就是写匿名信的人。
胜诉官司的赔偿,将捐赠给华人服务社正在动土的爱斯贵颐养院。
本案的起诉人之一潘南弘先生向记者表示,程洁女士从2014年7月入职高龄颐养院担任院长一职,直到2016年8月辞职离开,期间因为管理不善发生了颐养院住客失踪事件,并没有告知董事局。此外涉嫌滥用公司信用卡和假冒签到上班等,被董事局先后发出2次警告信后,自动辞职。之后,就出现了连续的匿名信,估计是出于报复心态,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潘南弘和周波先生坦言,法庭的最终判决,证明法律是公正公平的;法官的判词更表明,正义是不可战胜的,社会是弘扬公义的。他们将把所得的全部赔偿款项捐给正在建设的华人服务社爱斯贵高龄颐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