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现儿子非亲生,妻子婚前开派对意外怀孕称:以为是你的(组图)
老人常说男孩长得像妈妈,女孩长得像爸爸,还有外甥肖舅的说法。但一个叫安东的男子却疑惑了,因为他的儿子既不像爸爸,也不像妈妈,和家里其他长辈也不像,难道是基因变异?
一开始安东也没有太在意,想着只要是自己的孩子,长成啥样就啥样吧,他也不嫌弃。可当孩子一点点长大,越来越多的人提醒他:“孩子怎么和你一点都不像,你最好去检查一下,可别白白当爹了。”
他也旁敲侧击问过妻子小芳,是不是做过对不起他的事,小芳坚决否认,还斥骂了他一顿,说他胡乱猜疑,他想着小芳婚后确实比较老实,婚前也没听说过她有乱七八糟的男女关系。他不愿因为猜忌毁了家庭,就没有去做亲子鉴定,可怀疑的种子还是埋下了。
直到孩子八岁的时候,安东接到姐姐的电话,说在外面看到小芳和一个男子在酒店外面举止亲密,怀疑她出轨了,而且那个男的远远看去眉眼间和安东的儿子小帅有点像。
这对安东来说就是平地一声雷,曾经的怀疑开始一点点发芽,经过观察他也察觉出妻子的确有一些微妙的变化,可能是有外遇了,加上之前的流言,他实在忍不住,趁儿子午睡的时候,剪了他一小撮头发去做了亲子鉴定。
鉴定的结果是让他崩溃的,他竟然不是儿子生物学上的父亲,也就是说他帮别人养了八年的孩子,这顶亮堂堂的绿帽子,谁能戴得下去,拿到鉴定结果后,他当即去找小芳对质了,让她给一个说法。
可小芳却认定孩子就是他的,两人大吵了一架,不欢而散。安东觉得这段充满欺骗的婚姻已经无法继续了,他要求离婚,并让小芳补偿他这么多年的抚养费40万元,加上精神损失费10万,共计50万元。
但小芳依旧一口咬定孩子是安东的,不肯离婚,双方争执不休,安东便找来了记者进行调解。记者听了也纳闷,看小芳一副不容置疑的态度,一开始也以为安东的亲子鉴定出了问题,但到权威机构再次鉴定后,结果仍显示小帅不是安东亲生的。
那么孩子的亲生父亲到底是谁呢?刚开始小芳不肯动口,在男方家长的连番质问下,才吐露真相:“我也不知道是谁的。”这个答案在安东看来太过敷衍,可小芳翻来覆去就是这一句。
听了小芳的故事后,记者觉得她可能真的不知道孩子是谁的,因为那一夜太过荒唐。原来小芳在和安东结婚的前一天,她举办了一个单身派对。
她和安东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家室相当,也算是门当户对。因为彼此不排斥,就被父母快速安排在了一起,从认识到订婚不到半年,算是闪婚。
小芳本身性格开朗,朋友也多,听说她马上要结婚了,朋友们就撺掇着开一个单身派对,毕竟嫁为人妇后,要以家庭为主,就不能那么无拘无束了。
小芳一想也是,就同意了。朋友们为了让派对更加热闹,又叫了一些相熟的朋友,男男女女一大群人,氛围拉满了,酒也喝高了,一群叫嚣着及时行乐的年轻人能有多疯狂,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小芳的朋友也许是有道德的,可朋友的朋友就未必了,在小芳醉意朦胧之际,趁人之危不止一个,酒醒之后小芳记起了当时的混乱,但没有报警,因为她马上就要结婚了,闹出这样的事,娘家就没脸了。
因此她将这事隐瞒了下来,婚后没多久她就查出怀孕了,她曾怀疑过,不过因为前后间隔时间短,她默认孩子就是安东的,还一直自我暗示,彻底否定了另一种可能,在她看来这一切都是为了家庭和谐。
可这对安东又何其不公平,即便不是因为血缘,他也有知道真相的权利。小芳这种隐瞒所生子女是非婚生子女的事实,使丈夫在被蒙骗之中,将妻子与他人所生的孩子当做自己亲生子女抚养的行为,被称作欺诈性抚养。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中说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骗方支出的抚养费用应否返还,尚需进一步研究。”
并且按照原《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安东不是小帅的亲生父亲,对他不具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但因为被隐瞒才抚养了他八年,小芳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安东作为配偶的合法权益,给他造成了精神损害,所以他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是合法合理的。
而抚养费法院也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抚养非亲生子女时间长短、社会舆论损害等因素来作出综合判决。所以安东拿到赔偿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小芳表示愿意赔偿,但只愿赔偿10万,她手上没有更多的了,其父母就略有些强求了,还让安东在离婚时将两人的婚房放在孩子名下,婚房是安家出资买的,怎么可能给没有血缘的孙子呢?
若是协商不成,两人就只能提起离婚讼诉,走法律途径离婚。不管结果如何,对孩子的心理伤害是最大的,妈妈的一时放纵,害苦的却是孩子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