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党涉收受港人政治献金郁慕明缓起诉确定(图)
台湾新党荣誉主席郁慕明及陈姓出纳遭监察院告发,涉嫌收受负责人为香港居民的和安行政治献金40万元,北检1月间处分2人缓起诉;高检署今天驳回再议,全案确定。
台北地检署调查指出,新党向监察院申报于民国107年11月5日收受和安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币40万元的政治献金。监察院查出,和安行公司甄姓负责人当时具有香港居民身分,因此向北检告发郁慕明及陈姓出纳涉嫌违反政治献金法。
北检侦办期间,陈姓出纳及郁慕明坦承收受和安行政治献金,并接受检察官缓起诉条件。北检1月间将2人缓起诉处分,期间1年,郁慕明及陈姓出纳各支付公库5万元、3万元处分金。
案经检察官依规定向台湾高等检察署声请再议,高检署认为,缓起诉处分并无违法不当,今天驳回再议,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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